文号 | 宜政发[2012]3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1、原教育东路往东延伸,经荆邑路、东氿大桥东至梅林路,仍命名为教育东路; 2、原解放东路往东延伸,经荆邑路、东氿大道至东氿大厦,仍命名为解放东路; 3、原东虹东路往东延伸,经荆邑路、临溪路、枫隐路至东氿大道,仍命名为东虹东路; 4、原阳羡东路往东延伸,经荆邑路、临溪路、枫隐路至东氿大道,仍命名为阳羡东路; 5、原阳泉东路往东延伸,经荆邑路、临溪路、枫隐路至东氿大道,仍命名为阳泉东路; 6、原巷头东路往东延伸,经荆邑路、临溪路、枫隐路至塘田大桥,仍命名为巷头东路; 7、原龙潭东路往东延伸,经荆邑路至东氿大道,仍命名为龙潭东路; 8、东起枫隐路,往西经临溪路、荆邑路、紫竹苑至荆溪北路的道路,命名为紫竹路; 9、南起龙潭东路,往北至教育东路的道路,命名为沧浦路; 10、南起教育东路,往北至东氿大厦的道路,命名为梅林路。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