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10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12-5)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3:08:07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1]154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全面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无锡市“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宜兴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宜兴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无锡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和全国、全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决定于20118月至20123月,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结合宜兴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日常管理制度;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确保“十二五”期内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基本保持在正常范围内(103107之间),不断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人口长期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大力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宣传媒介,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各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所有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阵地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商店(机构)都有“两禁止”的醒目标语和宣传页。利用“两非”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动群众提供“两非”行为线索,对举报属实的实行奖励。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涉案单位和人员的处罚情况,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2、有力遏止“两非”行为。“两非”案件举报查处率达100%。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和武警8690部队等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联合行动,以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为治理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查处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始终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

3、致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完善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和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户籍登记管理等相关制度。

4、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建立市级联合督查制度和问责机制;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部门(区域)协作机制,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

三、实施步骤

全市专项行动于20118月至20123月集中开展,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118月—9月)

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全国、全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班子,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于930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整改阶段(201110月)

市各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市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为:2008年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自查的重点为: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整治“两非”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落实凭证、定点引流产手术情况,落实出生、引产、死产婴儿统计报告、登记规定情况,落实B超管理、孕情检查报告制度情况;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落实规章制度情况;联合督查和查处“两非”案件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对涉及“两非”的问题,按有关规定查处;对一般违规违纪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对违法的机构和单位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各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统一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定点凭证引流产制度;出生、引产、死产婴儿统计报告制度;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管理等制度。各相关部门自查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201110月底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口计生委),汇总后同期上报无锡。

3、督查处理阶段(201111月—20123月上旬)

市级领导小组抽调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武警8690部队、妇联六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督查验收各单位自查工作质量。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综合治理不力、治理目标不达标的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督查结束后,各部门全面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的准备工作。

4、总结评估阶段(20123月中旬)

各部门认真总结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将该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内容,不断强化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管理机制,并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2012315日前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上报无锡。

四、职责分工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武警8690部队后勤部、妇联共同组织开展。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并做好孕情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依规对发生“两非”案件行为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探索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2、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完善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和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制度,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5、武警8690部队后勤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加强对辖区内卫生机构的管理,积极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6、妇联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发展,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工作要求,明确治理重点和具体实施步骤,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手段要硬、措施要强,绝不能走过场。

2、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两非”行为的发生。

3、加强联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综合施治,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社会联动、快速联动的有效机制,形成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良好局面。

4、加强查处,确保成效。要集中力量查处“两非”行为,使案件查处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对涉案机构、单位及具体责任人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采取有效手段查找案源,通过有奖举报,依据线索追踪及根据案件倒查等方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

附件:宜兴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