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9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2011-12-5)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3:00:01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1]133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升全民质量意识,普及全民质量教育,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根据省和无锡市统一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19月在全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为目标,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坚持以质取胜、质量强市,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努力营造“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主题

保障质量安全,促进科学发展,共创美好生活。

三、主要活动

1、“质量月”信息发布活动。公布今年以来全市产品、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及制假、售假典型案例;介绍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情况,相关部门履行质量监管职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主要工作,以及“质量月”活动安排等情况。

2、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全市质量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组织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提供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免费咨询和检测等服务。

3、全国电线电缆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推进活动。在完成省级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巩固创建成果、推进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示范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力争年内通过电线电缆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国家级考核验收。

4、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确保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继续深化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桶装水、肉制品、糕点、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节日食品的整治。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优势,严格落实三方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活动。严格落实政府、企业、部门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三级监管网络,扎实做好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业巡查、隐患督察和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6、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活动。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及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注重从源头抓好电线电缆、紫砂陶产品、油漆涂料、铅酸蓄电池、48类非食用化学品、重点工程原材料等产品质量,加强对连续抽查不合格企业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日常巡查。组织开展市级季度抽检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7、标准化服务水平提升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培育推动更多企业,特别是新兴产业、高端产品领域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积极探索制订线缆产业集聚区联盟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创新联盟”和“企业标准化创新工作站”的作用,推动全市标准化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为我市“十二五”转型发展提供技术基础保障。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工作,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加强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管理,提升示范区的示范作用,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8、民生计量工程推进活动。继续开展村级卫生室和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二免费检定”活动,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制度。深入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集贸市场、商店超市、餐饮业、加油站等行业广泛开展 “计量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继续开展汽车衡、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等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水表、气体流量计的检定监管工作。加强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推动企业开展能效评价,促进节能增效。

9、技术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升活动。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督促推动各类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以科技为先导,以服务为核心,不断完善装备设施,提高科研攻关能力,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人员的质量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质量执法人员和质量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企业的能力。

10、深化企业服务活动。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和结对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推动重点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工作力度,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 “质量月”活动。“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要结合活动主题及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其他各单位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不断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地方质量形象。要鼓励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为基、诚信为本”理念,坚持以质取胜,认真学习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化推进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3、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质量月”活动期间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积极倡导质量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增强企业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附:2011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