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1]126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丁蜀镇、官林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丁蜀镇 1、位东方嘉园东、常安路南、蜀山社区常安组民房西、大东坡东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嘉华豪庭。 二、官林镇 1、位东虹路东、远程路南、规划居民住宅区西、小亳渎浜北的商业广场,命名为恒生时代广场。 2、位新官西路东、官新街西路南、健康小区西、新官西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金桂苑。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更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