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1]111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围绕“应急体系规范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在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应急体系规范建设成果,着力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经研究决定,2011年在全市开展“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方针,以《无锡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升“六种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综合应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为我市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和主要目标 1、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落实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性质、特点和发生规律等因素,每半年开展突发事件工作评估和趋势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提高应急预案覆盖面,重点抓好基层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的预案编制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制度,针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现有预案重新进行修订完善并发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根据预案要求,组织开展专业演练和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演练前有关计划方案和演练后图片资料、总结要报市应急办备案。 2、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依托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安监、水利等部门平台资源,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信息共享、安全畅通的全市综合应急平台,在与上级平台互联互通的同时,实现多系统之间的相互联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体系,提升决策指挥能力。按工作职责,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或数据库,并加强动态管理。每半年要对储备物资进行调查登记,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所有储备物资要及时报市应急办备案。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卫生急救站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足配齐应急器材。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严防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同时,向市应急办报送相关情况。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制度、训练“六落实”。 4、提升信息报送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的报送和共享。强化对信息报送的时限、内容、质量和数量,坚决杜绝重要信息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不及时续报等现象,实现信息报送的程序化运作。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所在镇、园区、街道和相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直报市应急办。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半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并不间断地跟踪情况变化及时续报。不得以向分管市领导的报告代替向市应急办、市总值班室的报告,也不得以电话报告代替书面报告,杜绝报送混乱、信息倒流、协调被动的情况发生。要在基层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形成覆盖广泛、体系健全、畅通高效、报送及时的信息报送网络。 5、提升应急值守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带班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重要地区、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实行主副班或双人双岗制度。值班要有交接班制度和台帐记录。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值班,不得脱岗、漏岗或用门卫和工勤人员代为值班。加强值班室建设,配备必要装备和设施。 6、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年内各镇、园区、街道必须挂牌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做到应急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工作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经费。要注重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加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围绕活动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行动方案。 2、严格考核评比。为检验活动开展的效果,市应急委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具体由市应急办负责实施。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自我考核和实际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日常考核主要考核信息报送工作,每季汇总公布;年度考核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由市应急办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凡因应急管理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失误,被上级政府或部门、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其考核结果按不合格处理。 3、做好总结汇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和总结于2011年11月初报送市应急办。市应急办将依据日常考核情况和实地考核、抽查结果,提出考核意见,报市应急委审定后,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考核评分细则 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考核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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