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1]5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无锡市关于做好太湖安全度夏工作的指示精神,努力实现“两个确保、两个持续”的年度治太目标,根据江苏省2011年度太湖应急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体系 市政府成立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李秋峰任组长,副市长周中平任副组长,21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周中平副市长负责蓝藻打捞处置工作,相关市领导负责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胡卫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和生、史夕华、蒋志良、 沈其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工作领导小组分设蓝藻打捞、饮用水安全保供、点源控污排放、水质应急监测、“湖泛”巡查与应急处置、信息与宣传报导、督查等工作小组。 二、主要部门责任分工 太湖办: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沿太湖镇、街道做好防控蓝藻和湖泛大面积暴发的应急工作;负责与上下级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报告、沟通和协调工作,配合市应急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会同各相关部门优化完善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督查各项措施落实。 水利农机局:组织重点水域的湖泛监测预警,制定湖泛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实施太湖生态清淤三期工程,加强湖泛易发区和主要出入湖河口、饮用水源地等的清淤;组织协调蓝藻打捞和处理工作;负责做好横山水库饮用水源地改造和第二水源地油车水库的工程建设。 环保局:负责湖体、水源地和主要入湖河道水质及蓝藻监测预警;组织国家考核断面的水质监测,统一对外发布太湖流域水质信息;负责饮用水源地、主要入湖河道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污染源监管,控制污染物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协同完成应急备用水源的启用和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公用事业局:负责安全供水,全面落实横山水库和西氿备用水源的水质日常检测制度;负责启用西氿备用水源,协同市相关单位落实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措施;加快推进氿滨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实施。 卫生局:负责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及时提供准确数据;对饮用水污染致病人员,积极实施救护。 财政局:负责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各项工程及相关工作经费的筹措和管理。 三、应急处理措施 (一)蓝藻打捞、湖泛巡查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 市水利农机局为蓝藻打捞、湖泛巡查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成立蓝藻打捞、湖泛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牵头相关部门和太湖沿线镇、街道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根据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市、镇、村三级蓝藻打捞、湖泛巡查工作管理网络体系,并成立相应的蓝藻打捞、湖泛巡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保障本级蓝藻打捞、湖泛巡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水利农机局负责全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湖泛巡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和相关协调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太湖蓝藻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为各打捞责任单位提供太湖蓝藻动态信息,指导各地开展打捞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根据各地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下拨蓝藻打捞、处理经费;市监察局负责全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市水利农机局组织对各地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打捞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太湖办负责与上级的衔接和协调,以及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沿太湖两镇一街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湖水域、入太湖河道、港口水域范围内的蓝藻监测、打捞和处理及湖泛巡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2、目标任务: 蓝藻打捞实现 “日生日清”,确保太湖蓝藻不出现囤积、发黑、发臭现象;陈藻集中、规范堆放,并继续探索蓝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有效防控发生二次污染;湖泛巡查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度,实现全时跟踪监测。 3、主要工作: (1)落实工作制度。各责任部门根据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太湖蓝藻巡查监测制度、蓝藻突发性暴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打捞工作人员作息制度、蓝藻打捞与处理监督考核制度、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蓝藻打捞与处理资金管理等工作制度,保障和促进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建立太湖蓝藻、湖泛零报制度,市水利和环保部门、沿太湖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蓝藻、湖泛动态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蓝藻、湖泛动态信息报送采取电话报送与报表报送相结合。电话报送时间为每日8时30分,报表报送时间为每日15时30分,发生突发性蓝藻、湖泛现象即时报告。报送电话、传真:87934941,联系人:周青。 (2)落实工作措施。按照专业队伍打捞、集中定点机械化打捞、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组织打捞处置,沿太湖两镇一街办根据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任务实际,以村、组为单位组建与蓝藻打捞任务相适应的蓝藻打捞专业队伍;在沿太湖入湖河道、港口、蓝藻集聚港湾水域建设与蓝藻打捞任务相适应的机械化打捞平台设施,每个打捞点配备两台以上大功率(7.5KW以上)吸藻泵,建设满足打捞任务的蓝藻堆放场(塘),确保实现“日生日清”的打捞目标;大力开展蓝藻后续处理技术的研发、应用工作,引导市场多元化参与、投资蓝藻后续处理工程建设,逐步实现蓝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控蓝藻发生二次污染现象。年内完成太湖清淤三期工程,沿太湖入湖河道清淤和农村河道清淤,完成198条、177公里、294万方的清淤任务。 (3)落实管理措施。市水利农机局、沿太湖两镇一街道负责现有工程设施运行管理模式和考核办法,加强对现有蓝藻后续处理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现有蓝藻后续处理工程设施发挥最大效益。水利农机局要会同江苏新天地生物肥料工程中心和无锡康霸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做好八房港藻水分离站和陈藻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新庄街道、周铁镇负责做好与两座移动式藻水分离站研制单位的对接、协调工作,确保两座移动式藻水分离站投入正常运行。 (4)落实考核措施。市水利农机局、监察局、财政局负责完善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地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把各地蓝藻打捞与处理的成效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工作奖惩制度,把日常考核结果与年度蓝藻打捞、处理以奖代补资金相挂钩,对工作不力、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和未按要求完成蓝藻日常打捞与处理任务的单位,依据《宜兴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造成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党纪政纪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湖体、水源地和主要入湖河道水质以及蓝藻监测预警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为湖体、水源地和主要入湖河道水质以及蓝藻监测预警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成立水质、蓝藻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主要工作: (1)落实饮用水源地、湖体和主要入湖河道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横山水库水源地和西氿备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主要对水温、透明度、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氨氮、叶绿素a、藻类密度等项目进行监测,4月15日至8月31日每天一次,9月1日至10月15日每两天一次。加强对太湖湖体水质的监测。主要对位于平台山、大雷山、百渎口、大浦口、沙塘港的监测点水温、透明度、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叶绿素a、藻类密度、氨氮、浊度、风向、风速等情况进行每周一次的监测。加强对太湖入湖河道断面的监测。主要对百渎港、大浦港、乌溪港桥、洪巷桥、陈东桥、殷村港、社渎港、官渎港、大港桥、周铁桥、沙塘港桥、茭渎桥、黄渎桥监测点水温、ph、溶解氧、总磷、总氮、氨氮、浊度、流向、流速、高锰酸盐指数、电导率等情况进行每周一次的监测。同时加强对水质自动监测点兰山嘴、百渎港、大浦港、乌溪港桥、洪巷桥、陈东桥、殷村港、社渎港、官渎港、大港桥、朱渎港水温、总磷、氨氮、ph、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电导率、叶绿素a、藻类密度、浊度的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和信息上报。 (2)落实藻类观测制度。加强对太湖湖体藻类的巡测。沿太湖湖岸200-1000米和离湖岸5-10公里范围内划定两条平行环湖巡测路线,在其主要出入湖河口、重点湖区和重要水域布设12个点位,开展每日一次的巡查监测,监测方法以现场快速监测为主。主要对社渎港口、陈东港口、大浦港口、乌溪港口、兰山嘴口、大港河口、社渎港口、东陈东港口、东大浦港口、东乌溪港口、东兰山嘴口、东大港河口、东平台山、大雷山水质pH、藻密度、叶绿素a、溶解氧、风向、风速、水温、透明度、照度、浊度等指标进行监测。4月15日至8月31日每天一次,9月1日至10月15日每两天一次,加强对太湖沿岸带藻类观测。突出对沙塘港、社渎口、陈东港口、大浦口、乌溪港口、兰山嘴、大港河口周边水域的水色、污染范围、藻类聚集情况进行观测。 做好数据上报工作。每个巡查组巡测结束后立即整理数据,编写巡查日报,经领导同意后由业务室统一上报,上报单位和领导分别为:江苏省环保厅、无锡市环保局、宜兴市委书记、宜兴市人民政府市长、相关副市长、宜兴市水利农机局、新庄街道办事处、周铁镇政府、丁蜀镇政府及相关局领导。上报时间原则上按文件中规定时间执行。 (三)安全供水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 市公用事业局为饮用水安全保供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成立饮用水安全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并会同横山水库饮用水源地、西氿备用水源地属地政府,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统一协调各直属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统一调配应急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事故的分析处理和善后防范措施的研究、落实。下设材料物资供给保障组、事故协调处理组;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保护,实行“双源供水,深化处理”,确保供水安全。 2、主要工作措施: 落实备用水源地保护措施: (1)根据降水量和横山水库水位情况,及时做好西氿备用水源地取水口清淤工作,完成水面漂浮物拦网更新和取水泵机维护保养工作。 (2)建立应急监测监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市环保局加强对西氿备用水源地的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察、监测、应急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同时落实工作日报与行政例会制度,第一时间通报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开展西氿备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市环保局、公用事业局、水利农机局、农林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备用水源地综合整治措施,消除供水安全隐患,确保西氿备用水源水质安全。 (4)加强应急预警监测。市环保局落实西氿备用水源地上游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因子的排查工作,实施高频加密监管,及时准确掌握备用水源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开启横山水库、潘家坝、杨巷、江步桥等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24小时连续监测,确保西氿备用饮用水源地安全。 落实氿滨水厂备用水源深化处理措施: (1)公用事业局会同水务集团保障氿滨水厂供水深度处理活性炭的采购供应和正常使用。 (2)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及时调控活性炭投加量、投加点及氯、混凝剂的投加比例,调适排泥次数,控制沉淀池出水浊度,确保供应水质检测指标均能够达到生活饮用水的标准。 (3)增设人员进岗,确保安全生产、保量生产;坚持每天双人采取水样,比对检测结果,坚持每小时检测数据上报制度。 (4)加快启动实施氿滨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确保西氿备用水源水质达标和安全供水。 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范围: 主要包括源水及供水主干管道爆裂事故、机泵电器设备故障、液氯泄漏事故、源水水质事故、施工现场事故等。 应急程序: (1)当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及安全事故时,属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勘相关情况并组织先期处置。 (2)较大事件(III级)时,直属单位负责人应按应急预案处置,并及时向集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 (3)特大事件(I级)和重大事件(II级)时,集团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现场指挥。 (4)材料物资供给保障组按要求调配人员、设备、物资和相关器材,确保及时到位。 (5)抢修组按操作程序组织抢修排险,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6)事故协调处理组做好现场协调、调查分析和善后工作。 (7)事故发生三日内,集团应形成事故报告书,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奖惩措施。 应急步骤: 源水及供水主干管道爆裂事故: (1)属地单位负责人为抢险负责人,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人员和组织协调工作。 (2)根据漏水情况、漏点位置及管材情况,迅速查明事故程度,按《关于规范停水管理的若干规定》相关要求,关闭漏水区间阀门,控制事故扩大。 (3)通知下游水厂做好停水和启用备用水源的准备,对受影响区域的自来水用户下达停水通知。 (4)工程技术人员迅速勘察现场,确定排水位置,全力组织抢修。 (5)材料物资供给保障组快速将抢修所需材料运抵现场,并及时调配解决所需的各类设备、器材。 (6)制作所需预制件,以便缩短抢修时间;落实24小时轮班不间断抢修制度,直至主干管道全面修复通水,现场清理完毕。 机泵电器事故: (1)属地单位负责人为抢险负责人,单位生产科长负责召集人员和组织协调工作。 (2)抢险组到达现场后,按由下至上顺序断开电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遇有人员受伤时,应迅速组织救治。 (3)及时启用备用电源、机泵设备,确保正常供水。 (4)专业维修人员根据迹象、气味和专业仪器的检测情况,确定事故部位,快速对事故定性,妥善采取维修或更换部件等措施。 (5)发生高压配电及变压器设施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抢险和维修。 (6)抢修结束后,启动负荷前,应组织运行前再检查,按断开电路前的相反顺序启动运行。 液氯泄漏事故: (1)属地单位负责人为抢险负责人,单位生产科长负责召集人员和组织协调工作。 (2)抢修、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隔离式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进入泄漏现场作业,并及时开启吸氯装置和排风设备。组织现场人员向逆风方向进行撤离,对吸氯中毒者应迅速撤离现场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3)及时通知和组织疏散可能受影响的下风向人群向上风向撤离。 (4)检查和确定泄漏点,快速展开漏氯点的堵漏工作,同时防止液态氯流出。 (5)氯瓶泄漏严重时,为防止事故扩大,应将氯瓶滚入石灰池或水池,停止回用水的使用。 (6)钢瓶阀泄漏时,可根据泄漏部位采取拧紧阀杆、螺母等措施;若阀芯密封不严导致泄漏,应拧紧阀杆后调换密封垫。 (7)液氯输氯管线或加氯机泄漏时,应立即关闭液氯钢瓶总阀,启用备用氯瓶或备用加氯机,并组织抢修。 (8)加氯间和液氯仓库发生火灾时,应视火灾情况,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将氯瓶搬离火场或紧急对液氯钢瓶采取冷却措施,防止钢瓶升温后爆炸。 源水水质事故: (1)属地单位负责人为抢险负责人,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召集人员和组织协调工作。 (2)抢险技术人员迅速查明水质污染情况及污染原因,必要时请求上级权威检测部门协助完成,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水质污染程度已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时,立即通知原水使用单位,停止源水供应,启用备用水源组织供水;公共供水设施遇污染时,应立即判明污染影响范围和区域,及时通过媒体等宣传途径,向社会公告污染情况和影响范围,让用户知情和防止污染区域扩大。 (4)清除污染源,恢复正常的水质标准。 (5)恢复正常供水前,对可能遭污染的水池、管网进行彻底清洗和冲洗,待检验合格后恢复正常供水。 施工现场事故: (1) 属地单位负责人为抢险负责人,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召集人员和组织协调工作。 (2)事故抢险人员赶至现场后,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判明事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对受伤的人员及时组织救治。 (4)清理事故现场,修复有关设备、设施;做好稳妥的善后工作,恢复施工。 (四)出厂水、末梢水监测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组成出厂水、末梢水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并具体组织实施。 2、分工安排: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水质监测采样、检验和检测,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抄送市卫生监督所;收集、核对、整理、上报水性疾病监测信息。同时应认真落实饮用水监测工作相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及时对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校对;加强对必测项目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监测数据内部审核制度和责任制,确保从现场采样、送样、保存、样品处理到检验及数据报告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检测能力建设要求,加大软硬件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储备,提高检测水平。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负责水质监测结果审核、汇总和上报;根据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和监测结果,加强监管措施;配合市卫生局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工作。 3、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开展,积极搭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框架,进行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模式,优化监测功能与数据管理。 4、工作内容: (1)基本情况调查 开展饮用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了解集中式供水单位水源类型、水源污染状况、水处理方式(工艺、措施等)、饮用水检测与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日平均供水量、供水范围以及供水人口等基本信息。 (2)监测点的设置 出厂水:以宜兴水务集团二级泵调度室作为出厂水监测点。 末梢水:末梢水监测点的设置原则上按每2万人设置1个监测点,我市城区设置10个末梢水监测点,它们分别是:东山加压站、洛涧卫生室、新庄改水办、喜临门酒店、东虹新村、世纪王朝旁、水厂机修车间、同和裕商场、环科园、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水性疾病监测 主要开展经饮用水传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饮用水污染引发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经饮用水传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 ①监测病种。监测病种主要包括霍乱、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和未分型肝炎)、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布鲁氏菌病以及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②监测人群。我市范围内所有常住人口,不包含流动人口。按性别、年龄提供上一年度监测人群的人口资料。 ③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为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按发病日期导出数据,保留规定范围内常住居民病例。 饮用水污染引发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①监测病种。可经饮用水传播的传染病暴发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饮用水引起的急性化学中毒事件。 ②监测人群。我市城区范围内(现住址)的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③数据来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 (4)水样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执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统一服从市领导小组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要各自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班子,按照各负其责的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参与应急工作的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应急人员对太湖安全度夏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业务技能的掌握;要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和太湖办要积极做好太湖安全度夏的牵头协调工作,环保、水利、公用事业、卫生、农林、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密切配合,站在全市安全度夏工作的高度,形成联动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3、强化保障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太湖应急度夏工作,本着优质高效应急的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人员配备上、设备投入上、资金使用上给予重点保障。从5月1日起到10月31日,建立主要职能部门每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员,切实以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我市太湖安全度夏。 五、方案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太湖蓝藻暴发、湖泛发生及有可能危及饮用水保供和其他供水事件防控,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时间为2011年4月10始至2011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