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4期
市政府关于加强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8-3)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2:23:12   [        ]     
文号 宜政发[2011]53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意见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强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是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基石,是城镇功能高效运转、城镇建设有序推进的根本保障,是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有效抓手,也是我市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工作,提升全市城乡一体化管理水平,现就加强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以全市域城乡一体化管理为方向,以主城区城市管理标准要求为目标,通过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管理措施,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着力解决城镇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切实加强城镇管理工作,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均等化,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宁杭城市带上最强的中心城市、长三角地区最美的新兴中等城市、全国科学发展的示范城市提供管理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一体的原则。以主城区城市管理的标准要求为标准要求,致力加强城镇管理工作,加快改善城镇形象面貌,拉长城镇管理“短腿”,逐步实现城乡管理水平均等化。

2、坚持属地负责的原则。强化属地政府的职能作用,落实属地责任和共管责任,积极整合城镇管理资源,建立健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适应当前城镇管理工作需要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延伸部门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促进城镇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强化管理措施。坚持立足现实,做到循序渐进、有序推进,通过不断解决影响城镇环境秩序面貌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规划管理。各镇(园区、街道)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按照节约用地、集约建设的要求,抓好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要按照各类规划的深度要求,注重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规划编制管理,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和调整程序,城乡规划成果由规划批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审查,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以切实维护规划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各镇(园区、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建设项目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书三证”实施建设,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许可的事项实施。市规划、城管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关规划监察执法职能,加强巡查监督,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各镇(园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区域范围内各类规划建设行为的管理;要加强巡查监督,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信息即时收集、上报、制止机制,坚决遏止新增违法建设。

2、加强建设活动管理。强化施工工地管理。推进文明施工工地管理,实行封闭式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出入口冲洗设施设置、工地内硬地坪施工管理等措施,明确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设置要求,严禁乱排污泥、废水,严控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污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着力提高工地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占道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落实扫尾要求,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通行的影响。推进建筑垃圾专业化运输管理。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条件具备的镇(园区、街道)推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专业化运输管理模式,实行准入制度,严格处置审批,规定消纳场所,对违规运输、抛撒滴漏等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做到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监管全程化、渣土处置无害化。

3、加强镇容镇貌管理。强化市场秩序环境管理。依托文明市场创建活动,完善市场功能设施,加强农贸市场、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的基础建设和秩序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改善市场环境面貌。严控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划定不可占道设摊区域,严禁在主要商业街区、镇区出入口、政府驻地、学校周边等重要区域设置长期占道摊点,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严禁利用公路打谷晒场占道堆放等行为。对民生有需求的经营摊点采取合理布局、统一设置的办法进行全面规范,尽力减少对交通通行与市容环境的影响。加强巡查监管,组织集中清理,取缔在国省干道、旅游干线两侧的各类违法石材建材经营点、废旧品收购点,确保主要道路两侧无违规设置经营场所行为。严格审批管理,严禁未批先设、延期设置和以收代管,提高节场、庙会等临时性交易场所的设置管理水平。实施车辆停放统一纳规管理。依据《宜兴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在停车管理基础工作到位的前提下,各镇(园区、街道)的车辆停放执法管理工作逐步移交城管部门,由城管中队做好停车管理工作,加快纠正各类车辆无序停放、货运车辆随意停放等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城镇停车秩序。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按照《宜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在全市域范围依法实施户外广告行政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联合会审机制,加强国省干道、县道及旅游干线两侧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研究制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标准,对广告设置原则、选址布局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切实遵照执行。

4、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将物业管理新模式由现有的宜城城区拓展至环科园、经济开发区、丁蜀城区、各中心镇和有条件的一般建制镇,并逐步覆盖全市,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新模式的受益面和覆盖面。对尚不具备实施物业管理“宜城模式”的地区,积极推行住宅小区基本物业管理,建立行政管理、物业管理、业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落实“有治安防范、有绿化保洁、有维护维修、有停车管理”的“四有”管理标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严格住宅维修资金的交存与使用。所有新建商品房开发小区必须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否则不得办理预销售手续。

5、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建立健全市政设施管养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全市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工作,严格市政、绿化建设项目程序管理,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实施路灯工程建设改造申报备案制,落实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核施工单位资质,规范养护维修,确保各镇(园区、街道)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居民区装灯率、亮灯率、及时修复率达到规定要求。加强绿化管理,完善养护质量考核标准,加强绿化管理养护工作。研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损绿、毁绿行为。推进污水管网一体化建设,抓好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生活污水纳管工作。推进天然气城乡全覆盖建设,在燃气专业规划区内的新建住宅小区(包括拆迁安置房)必须配套天然气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推进环卫工作城乡一体化,加快完善镇、村、组三级环卫作业和垃圾收运网络体系,配置智能化垃圾压缩箱,落实垃圾密闭化运输,提高环卫保洁工作水平。建立道路绿化开挖联合会审制度,严格审定开挖时间、范围,严禁未批先挖、私开乱挖,同时要落实好路面、绿化修复责任,加强后续监管,确保工完场清。健全完善市政设施快速维修养护机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突发事件、零星破损等情况,实现快速维修养护。

6、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落实镇(园区、街道)道路管理养护责任,组织做好本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加强农村客运市场整顿,坚决打击“黑车、摩的”非法营运行为。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完善交通标志标识,提升完善道路设施。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等活动,加强集镇区域、重点路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镇(园区、街道)城镇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模式,建立镇级城镇管理委员会,由镇主要领导担任主任,负责辖区内城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镇城镇管理委员会在城管中队设立办公室,负责城镇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园区、街道)要切实承担起属地负责的责任,全面负责做好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要有效落实共管责任,对违法建设管控、镇容镇貌维护、有关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管理等方面,要按照与市有关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树立“以我为主”的观念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全市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服务,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沟通衔接,积极促进城镇管理工作;要积极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落实专人负责,延伸管理范围,负责做好职能范围的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职能分工附后);对涉及与镇(园区、街道)之间工作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明的,要加快界定工作边界和分工范围,通过明确各自职能或者实行共同管理的方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各镇(园区、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作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题中之义,作为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关键抓手,切实摆上议事日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均等化。为此,各镇(园区、街道)要按照本意见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到位。市各职能部门要围绕部门职责,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意见,加强对镇(园区、街道)工作的指导、督促和配合,高水平做好职能范围的工作,促进城镇管理水平的提高。各镇(园区、街道)和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意见必须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每年检查、考核乡镇和部门工作的依据。

3、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镇(园区、街道)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以道路、绿化、管网为主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置广场、停车场、公厕、垃圾收集点等功能配套设施,逐步配套完善公共交通、教育卫生、文化、娱乐休闲购物等公共设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加强镇级城管队伍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目标,加快落实城管中队建设“统一组织机构、统一中队建设、统一执法要求、统一管理标准、统一队伍管理、统一考核监督”要求,完善规范执法管理制度,加强中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管理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4、严格考核,强化激励。为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市政府将专门组织开展“陶都杯”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创优评比活动,对年度工作突出的镇(园区、街道)进行评比表彰;对各镇(园区、街道)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情况实行检查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和综合考评挂钩;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镇(园区、街道)在考核后进行奖励(考核办法和考核激励办法另行制定);市建设、城管等部门要将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条线专项考核范围,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