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1]5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宜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2011-2015) 2011年1月24日,我市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巩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成果,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推动宜兴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按照“出文化名人,创文化名作,修文化名馆,建文化名街”的工作要求,现提出2011-2015年宜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为抓手,着眼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构建长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加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全面落实《宜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宜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彰显城市特色、提高市民精神文化素养上的独特作用,着力打造“中国陶都,东方水城”品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思路:认真贯彻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坚持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科学、合理保护,坚持保护和利用并举、保护和建设协调发展,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集中力量、逐步推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双赢”。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 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四古四名”(古街区、古窑群、古建筑、古桥梁和名镇(村)、名馆、名居、名址)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全市“国保”单位由3处增加到5处,“省保”单位由9处增加到15处,“市保”单位由95处增加到120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不少于6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名人故居等开放单位数达到20座,各级文保单位完好率达到100%,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完好率达到95%以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2个增加到5个,省级由4个增加到10个,市级由36个增加到70个。积极推进紫砂陶制作技艺、梁祝传说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全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特色鲜明。 重点工作: (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修复工程 ——蜀山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工程。2011年,《蜀山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通过省建设厅、文物局论证,市政府审批;完成潘家祠堂的修缮。2012年,建设单位编制《蜀山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危房(建筑)实施抢救性维修;分段修复公共基础设施和名店、名所、名居、名坊等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民居改造;对蜀山窑群进行考古挖掘,展示不同年代紫砂陶烧制的历史段面。2013-2015年,结合蜀山风景区建设,实施风貌协调改造,建设一批与历史文化街区相配套展示性建筑。 责任单位:丁蜀镇负责,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工程。2011年,《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通过省建设厅、文物局论证,市政府审批;对危房(建筑)实施抢救性维修。2012年,修缮葛氏旧居、鲍氏旧居等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编制完成《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14年,启动街区的修缮工作。 责任单位:丁蜀镇负责,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工程。2011年,《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通过省建设厅、文物局论证,市政府审批;对危房(建筑)实施抢救性维修。2012年,编制完成《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复公共基础设施和保护性修缮名店、名铺(客栈)等历史建筑和古河道、古河埠等历史遗存及民居改造,恢复街巷风貌。2013-2015年,整修周边风貌协调区,控制周边建筑高度,规划设计古玩、书画收藏展览和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宜城街道负责,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二)陶文化历史遗存抢救性保护工程 ——黄龙山紫砂矿遗址保护工程。2011年,编制完成“黄龙山紫砂矿遗址公园”总体规划;修复紫砂矿井及轨道、矿物堆场等;严格控制保护范围,以绿化、整治的方式,展现矿坑、岩层、构筑物等独特地质风貌;结合保护性修缮4号井,启动建设紫砂矿遗址博物馆,展现采矿全过程的实物遗存。2012年,完成紫砂矿遗址博物馆建设;启动改造建设“黄龙山紫砂矿遗址公园”。2015年,完成“黄龙山紫砂矿遗址公园”改造和建设。 责任单位:丁蜀镇负责,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前墅龙窑片区保护性整修工程。2011年,《宜兴古窑址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完成编制工作。2012年,根据《宜兴古窑址保护规划》,启动修缮和建设,展示陶瓷传统产业制作、烧制、运输场景,2015年完成。 责任单位:丁蜀镇负责,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近代陶瓷工业遗产抢救性保护工程。2011年,编制完成《陶批站遗址保护规划》,抢修性保护陶瓷仓库等遗存,并作适当展示;编制完成《蠡河、白宕河两岸景观详细规划》,保护性控制两河沿线的历史遗存和风貌;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原均陶厂、紫砂厂、青瓷厂、精陶厂、彩陶厂、化机厂等近代陶瓷工业遗产进行保护性控制,公布一批近代陶瓷工业遗产的历史建筑。2012年,根据《陶批站遗址保护规划》,启动修缮和整治工作,2013年完成。2014年,根据《蠡河、白宕河两岸景观详细规划》,启动丁山大街沿街立面景观修整,2015年完成。 责任单位:丁蜀镇负责,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三)重要文物遗存保护、利用和提升工程 ——骆驼墩文化类型提升工程。2011年,《骆驼墩遗址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完成编制工作;邀请南京博物院考古研究所,进行第二轮考古挖掘;举办考古研究成果发布会和“骆驼墩文化”研讨会,将“骆驼墩文化类型”升格命名为“骆驼墩文化”,扩大太湖西线文化之源的影响力。2012年至2015年,根据《骆驼墩遗址保护规划》,做好保护性修整工作。 责任单位:新街街道负责,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协办 ——国山碑保护和利用工程。2011年,《国山碑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完成编制工作;结合善卷洞风景区改造,将国山碑纳入景区规划建设。2012年,举办国山碑书法史料、地震史料研讨会等活动,提升国山碑的影响力。2013年至2015年,根据《国山碑保护规划》,逐步修缮碑院及碑体、整修道路、建设展示场馆等。 责任单位:张渚镇负责,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建设局(地震局)协办 ——宜城古城及水系的保护性利用工程。2011年,进一步挖掘梳理城区古河道的历史地位和文化内涵,按照《宜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强对蛟桥河、东仓桥河、太滆河、大溪河、升溪河、南虹河等河道及河边古泊岸、古河埠等历史遗存的保护性控制和整修,展现“城在水中,水在城中”的东方水城格局。2011年至2015年,初步实现东氿、团氿、西氿和古河道的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负责,市文广新局、宜城街道协办 ——其它文物保护单位的挖掘、保护和晋升工程。2011年至2012年,申报推荐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挖掘公布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整治真武殿窑群环境,提升筱王村窑群保护环境,整治小窑墩遗址环境,维修谢桥、归径桥及环境改造。2013年,维修茭渎桥、南草塘桥、扶风桥及环境改造,修缮岳飞衣冠冢、岳霖墓、蒋澄墓、蒋捷墓和毫村状元墓。 责任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负责,市文广新局协办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程 ——紫砂陶制作技艺传承工程。2011年,命名长乐弘陶庄、紫砂厂等一批紫砂陶制作技艺传承展示基地和场馆;命名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紫砂陶艺传承人。2012年,挖掘、公布陶工号子、滚缸、烧制技艺等一批陶瓷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 产名录。2011年至2015年,推进申报紫砂陶制作技艺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负责,丁蜀镇、陶协协办 ——梁祝传说挖掘利用工程。2011年,结合善卷风景区改造,建成梁祝文化博物馆。2011年至2013年,梳理梁祝文化历史遗存,维修马氏旧宅等相关建筑、遗存,规划设计并形成梁祝文化旅游线路。2011年至2015年,推进申报梁祝传说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负责,张渚镇、徐舍镇等协办 ——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和提升工程。2011年至2012年,申报推荐均陶堆花、手工刻纸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推荐盾牌舞、宜兴彩陶手工装饰技艺、宜兴均釉陶工艺、宜兴青瓷制作技艺等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公布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至2012年,整理编写、创作排练反映宜兴城市历史文化的大型舞台剧。2012年,制定《宜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2013年,建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负责,相关镇、园区、街道协办 (五)名镇(村)、名馆、名居、名址挖掘、保护和建设工程 ——“名镇(村)”挖掘、保护和申报工程。2011年,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挖掘论证3个具有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条件的镇(村)。2012年,启动周铁镇、张渚镇、鲸塘村等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周铁镇、张渚镇、徐舍镇等负责,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名馆”建设工程。2011年,完成闵惠芬艺术馆建设。2011年至2015年,建设一流的宜兴市博物馆,用先进展示方式,彰显宜兴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建设吴冠中艺术馆等一批艺术场馆;扶持一批民间藏馆、艺术馆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相关镇、园区、街道负责,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名居”保护性修缮工程。2011年,修缮吴冠中故居、钱松喦故居等;提升改造潘汉年故居、周培源故居、徐悲鸿故居、闵惠芬旧居等,完善陈列布置和加强对外开放的接待管理工作。2012年,修缮钱秀玲故居、沙彦楷故居,修缮阁老厅、徐大宗祠、张公祠(岳飞行馆)等与历史名人相关的历史遗存。 责任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市文广新局负责 ——“名址”保护性修缮工程。2011年,修缮补庐。2011年至2015年,挖掘并保护性展示金沙寺和金沙泉遗址、大皇庙、新四军一纵队纪念地、邵氏宗祠、楼下庙基等。 责任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市文广新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市成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强化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工作的组织与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名城保护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各镇(园区、街道)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要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有序推进,全面提高相关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和推介,造浓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名城”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入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召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部署大会,组织“名城”保护法规、专业知识学习辅导和培训,学习借鉴国内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经验,提高“名城”保护意识和专业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新闻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利用广告、横幅、板报、橱窗等阵地,大力宣传“名城”保护法规政策、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引导氛围。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扩大“名城”影响力,举办独具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文艺表演等;结合秋季经贸洽谈会,举办陶瓷(紫砂)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在北京、上海等地举办中国(宜兴)紫砂陶精品展;编纂出版《宜兴历史文化丛书——太湖西线第一城》、《蜀山古南街》等;加工、制作高质量的对外宣传片;组织策划有较大影响的对外宣传活动;在高速公路、入城口等重要地段设立永久性公益广告牌,扩大名城的影响力。 (三)完善规章,建立健全制度与经费保障政策。坚持以保护规划为指导,严格落实保护规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策划,把“名城”保护发展纳入一个以保护城市特色为总目标的综合体系,制定遗产保护与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相结合的若干战略措施,完善配套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政策规章,细化“名城”保护发展一系列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完善城市规划紫线,将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与“名城”保护措施有机融合,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名城”管理保障机制。市财政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承担历史街区、重点文保单位的修缮改造费用,并与各镇(园区、街道)财政按照50%的比例共同承担名人故居的修缮改造费用。 (四)严格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成立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单位和名人故居三个建设保护督查指导小组,负责对各项重点保护和修复工程的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考核和业务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将纳入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评体系进行奖惩。市将组织“文物保护杰出个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市民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附: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五年行动计划”责任分工表(略) 2、2011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责任分工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