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街道办事处:
你办《关于设立沧浦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沧浦社区居民委员会,暂保留沧浦村村民委员会牌子2年进行过渡,实行村居合一。
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开办费、办公费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核拨。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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