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8-3)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2:13:39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1]19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宜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宜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传发[2010]12 号)、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锡国土资发[2011]2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次清理检查工作的范围是:2006年以来开展的“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一)对“挂钩”工作的清理自查。按上级批准的挂钩试点,从挂钩周转指标管理、项目区设置、项目库审批、拆旧复耕、安置建新、收益分配、权属调整、尊重农民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总结规范。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排查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文件予以纠正或废止;对规范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对深层次问题进行探索研究,并制定“挂钩”实施规划中的严格措施,确保今后“挂钩”规划的实施能按照部、省有关要求顺利推进。

(二)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清理自查。对农村土地整治中涉及建设用地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自查,重点对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验收后的地块现状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同时,认真总结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

二、方法步骤

本次清理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清理阶段(128日-227日)。各镇(园区、街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围绕《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等文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清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在自查清理的基础上,将挂钩试点项目区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按要求统一上图,并填写本实施方案的附件。相关书面材料、图件和报表必须于227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上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市政府将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镇(园区、街道)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纠正阶段(228日-328日)。各镇(园区、街道)根据上级的整改要求,对存在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于327日前将纠正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于328日前将全市整改落实情况上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三)抽查总结阶段(329日-430日)。自觉接受部、省和无锡市检查组的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检查组整改意见和要求及时完善整改。各镇(园区、街道)要认真总结清理检查工作情况,提出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提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成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检查工作。各镇(园区、街道)也要立即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辖区内的清理自查等工作。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联系,认真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清理检查的相关工作。各镇(园区、街道)要切实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特别是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上下齐心、分工合作的良好格局。

(三)全面清理,整改到位。各地要高度重视自查清理工作,以积极的姿态争取清理检查工作的主动。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面清查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进行自查清理以及整改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期间暂停建设项目用地申报。

(四)规范操作,加强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本次清理检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挂钩”和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实施。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要求和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和程序,完善项目区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确保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附: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情况表(略)

2、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