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0]14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丁蜀、周铁镇人民政府,新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由于近期气温持续偏高,太湖蓝藻呈多发态势,打捞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为切实做好蓝藻打捞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全力实现“日生日清”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配足打捞力量。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10年太湖蓝藻打捞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打捞任务的实际需要,配足打捞所需的专业队员和机泵设备。特别是近期高温阶段,要做到全线出击、全员参与,对个别人力不足、不能满足打捞需要的打捞点,要及时增派人员,确保实现“日生日清”的目标。 二、要保证打捞时间。鉴于近期气温较高、蓝藻产生量大的实际,各地既要合理安排队员休息,又要适当延长打捞时间。要在确保不因高温作业而导致人员中暑的同时,采取轮班作业、歇人不歇机等办法,最大限度提升打捞成效。对中午避高温以及不具备打捞条件的时段,各打捞点也必须有专人值守,严禁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擅自离岗。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水利、监察等部门以及各有关镇(街道)要加强对蓝藻打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打捞点人员是否充足且到岗到位、作业时间是否得到充分保证、是否存在消极怠工应付检查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在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的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市政府,并在考核和兑现奖补政策时予以体现。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蓝藻打捞是太湖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级下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监察局要会同水利等部门,对各有关镇(街道)的打捞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和抽查。对组织不力、效果不好,特别是对我市打捞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在扣减奖补资金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打捞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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