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0]13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宜兴陶瓷产品生产制作秩序,保护宜兴紫砂陶品牌和声誉,维护紫砂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宜兴紫砂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紫砂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精神,决定对《宜兴市产业导向目录——制造业部分》(2010年修订)(宜政办发〔2010〕97号)第二类限制类、第五款(轻工行业)中增加两条条目(按序号排列): 7、陶瓷泥料(含紫砂泥料)加工项目 8、除手工技艺方式之外生产“宜兴紫砂”项目 本决定自2010年7月21日起施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