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6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禁止秸秆焚烧的紧急通知(2011-1-19)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1:00:45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0]96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随着夏收工作的全面展开,秸秆禁烧已进入到最关键的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立即落实教育引导、监督管理等各项措施,全面禁止秸秆焚烧行为。

一是要高度重视,全面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立即召开由机关村组干部、重点农户参加的动员会议,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禁烧的重视程度,落实定村定组定农户的工作责任,形成自觉抵制、全面管控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村组宣传栏等一切可以利用宣传载体,大范围、高密度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规定,使禁烧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要严查严管,务求实效。各镇(园区、街道)要按照分工包干的原则,立即派出工作小组,深入到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加强现场教育管理。对不听劝告、执意焚烧的,要立即加以制止,消除隐患和影响,并配合有权部门落实处罚措施。市环保、农林、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也要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突出城镇周边、高速公路两侧、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部位,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要做好说服教育、消除影响等工作,对不听从劝阻、不服从管理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要堵疏结合,综合利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禁烧工作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引导农民采用秸秆还田、堆腐制肥、培育食用菌、制沼气等多种途径,使宝贵的秸秆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为减少并最终消除秸秆焚烧打下坚实的基础。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