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0]8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妇联制定的《关于开展促进女性创业就业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促进女性创业就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宜兴市妇女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妇女增强创业意识、坚定创业信心、参与创业实践、提高创业能力,以创业促进就业,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妇女创业就业“SYB工程”为主体的促进女性创业就业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整合各方资源,全面推动以SYB工程为重点的女性创业就业工作,为广大妇女提高创业能力、拓宽创业视野、积累创业经验、实现创业就业提供帮助和指导,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创业大潮,为把宜兴建设成为全省科学发展新亮点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坚持从妇女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妇女创业就业“SYB工程”,组织2000名妇女参加SYB女性创业就业培训,建立8个宜兴市女性创业就业实践基地,成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女性创业就业导师团,采取政府培训与企业、基地实践相结合的有效形式,促进广大妇女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升能力,实现自身创业就业目标。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此次促进女性创业就业活动总体安排是从2010年5月开始到2011年5月结束,活动具体分为宣传发动、全面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一是举行妇女创业就业“SYB工程”启动仪式。二是各镇、园区、街道妇联依据各自情况制定活动计划。三是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手段,营造活动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一)开展SYB女性创业就业培训 1、培训对象:全市有创业意向的广大女大学生、下岗妇女、农村妇女等。符合条件的学员须向所在地妇联提出申请,各镇、园区、街道妇联根据培训课程和报名情况,确定每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组织形式:以镇、园区、街道为单位,依托各级各类妇女培训基地,采取专职培训师送课到基层的有效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妇女参与培训。 3、培训要求:每年全市举办女性创业就业培训班不少于20期,培训妇女不少于2000人。 (二)成立女性创业就业导师团 整合各方资源,成立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女企业家、SYB专职培训师及SYB培训创业典型组成的女性创业就业导师团,指导有创业意愿的妇女设计创业方案、筹备创业资金、实施创业计划,并免费为女性创业者提供日常的咨询服务。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女性带头人、科技致富女能手、现代高效农业“三八”示范基地负责人纳入女性创业就业导师团,引导有创业意向的妇女到农村广阔天地创业发展。 (三)开展创业就业实践活动 活动期间,市妇联将在全市建立8个女性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参与我市S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拟在本市创业的学员,各级妇联组织要有计划、分批次地安排她们到宜兴市女性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参加实习、见习,使广大受训学员的创业能力在实践活动中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一是对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制作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二是认真总结促进女性创业就业活动开展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女性创业就业工作机制。 四、具体要求 1、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各镇、园区、街道妇联要开展调研,深入所辖村、社区,摸清需要参与培训的妇女情况,制定出详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2、加强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各镇、园区、街道妇联要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选树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勇于实践的主动性。 3、落实职责任务,确保培训实效。各镇、园区、街道妇联要按照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建立相应的女性创业就业培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创业就业导师团和创业就业实践基地的作用,推进女性创业就业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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