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2011-1-18)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33:19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0]54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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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高标准农田是指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强抗灾保丰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科学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为确保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科学、合理、有序推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2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要求,加大投入,合理布局,科学推进,切实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改进农业生产方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根据我市耕地现状及地处苏南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实际,按照基础设施高质量、生态环境高品位、劳动生产高效率、产出收获高效益的总体要求,立足优先建设、快速建设的思路,力争通过若干年的努力,使农田基础设施有效改善,抗灾保丰能力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生态得到有效改善,确保到2014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80%以上。

二、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三率”,结合宜兴农田现状,按照优化环境、扩大内涵、集中连片、彰显特色的要求,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区域、建设重点,为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夯实基础。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打造高效农业园区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块、不同区域的特点、资源条件和产业特色,各有侧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丘陵山区重点建设林区道路、节水灌溉等;平原圩区重点建设田间道路、灌排沟渠等,致力提高建设成效。

(三)依托科技,体现特色的原则。紧紧围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注重现代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型技术普及推广。结合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革新传统生产农艺,积极调整耕作方式,致力建设现代科技示范园区。

(四)整合资源,综合投入的原则。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建设合力。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企业化的管理、市场化的运作,着力提高开发成效。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集聚有益力量,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建设,确保建设一片,成功一片,实现开发一块、致富一方。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区域选择的基本条件

(一)水土资源丰富。项目区外部灌溉水源有保障,排水有出路,周边环境及交通条件相对较好,中低产田面积多,农业产出潜力大。

(二)符合农业发展规划。高标准农田规划必须符合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产业布局,发展具有明显特色、较大规模的优势产业。

(三)耕地相对连片。高标准农田规划区域应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耕地集中连片,且未实施过财政投资农田基础建设项目的区域。

(四)科技措施落实。项目区有相对稳定的农业科技力量为支撑,项目建设有明确的科技建设目标和重点,突出农业新技术的集成、组装和配套。

(五)耕作方式先进。项目区作物布局相对统一,能够通过稻菜轮作等多种高效种植模式提高农业效益,项目区建成后,粮食生产能力每亩应稳定在1000公斤以上,或亩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

(六)项目区有带动产业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相对较高,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种植大户等市场主体规模经营有一定基础。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整个规划编制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阶段(20102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为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初步设计阶段(20103月底前)。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拿出规划区域初步方案,基本确定建设区域及建设重点。

第三阶段:规模编制阶段(20104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区域定位和产业定位,并报省审查。

第四阶段:完善修订阶段(20105月底前)。根据省初步审核意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后报省评审。

第五阶段:上报评审阶段(20106月底前)。经省统一评审后形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周中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谢伯军同志、市农林局局长谢成松同志任副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及组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农办,市农林、水利农机、国土、财政、发改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林局,由市农林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张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及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推进与日常管理工作。

2、深入开展调研。为科学、合理编制好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凝心聚力,尽心尽责,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目前我市高标准农田现状与发展潜力,为科学编制建设规划提供可靠依据。在调研过程中,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资源利用规划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积极支持,实现资源共享。

3、注重协调配合。按照“规划先行,加强衔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要求和“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注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编制好建设规划,统筹相关支农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强大合力,有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