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0]36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的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2010年3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省、无锡市《关于全面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响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的“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百千万工程”,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在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市将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以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为载体,将人口计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社区整洁、管理民主”的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围绕“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家庭、建设新农村”的主题,通过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促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落实到基层镇村,走进千家万户,并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目标任务 围绕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推动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这一根本目标,以镇(街道)、村为单位,以家庭为主体,按照“示范带动、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推动全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大力加强农村人口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加快推进优质服务体系全覆盖,切实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生育等公共服务,全面形成宣传倡导、生育关怀、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民自治“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2010年全市示范镇(街道)创建参与率达80%,示范村创建参与率达50%,示范家庭创建参与率达50%以上。至2011年,镇(街道)、村创建参与率达100%,示范家庭创建参与率达80%以上。按照两年完成创建任务的要求,至2011年,全市所有镇(街道)必须全面达标。届时,将表彰5个新农村新家庭示范镇(街道)、40个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村和300个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 三、创建标准 新农村新家庭示范镇(街道)、村、户必须是落实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模范,同时也是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各个方面的先进代表。 (一)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街道)创建标准 在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的基础上,做到“五好”: 1、人口文化传播好。大力宣传人口文化和新型生育文化,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人口文化宣传硬件设施建设,建有人口文化园(街、区)、人口学校、人口文化书屋(角、柜)、大型公益宣传画牌等标志性设施。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人口理论不少于1次,党员干部冬训安排人口计生讲座。人口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0%以上。 2、奖励政策落实好。法定奖励政策兑现率达到100%,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优先落实政府低保和扶贫救助制度。建立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保障体系,关注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3、优质服务实施好。全面完成镇村“人口计生(世代)服务中心(站、室)”升级改造建设,将“世代服务中心(站、室)”打造成“六位一体”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和生育健康全程服务,实现人人享有优质服务的目标,服务信誉和群众口碑良好。 4、村民自治开展好。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做到组织网络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工作措施落实,村民自治率达95%以上。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规范,认真制订并落实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实现“阳光计生”。计生协会优势发挥良好,为广大育龄群众排忧解难成效明显。 5、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好。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强化“一盘棋”和综合治理意识,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依法履行相关服务管理责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达90%以上。 (二)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村创建标准 在无违法生育、无无措施流引产、无瞒报漏报出生信息、无违反群众纪律的基础上,实现“四进”: 1、宣传教育、婚育新风进村。有一批固定标志性的人口文化宣传设施,建有人口计生宣传栏、人口文化图书角,有《中国人口报》、《人口家庭社会》画报、《宜兴人口》宣传折页等人口计生宣传品,人口文化知识普及率在95%以上。 2、奖励扶助、生育关怀进村。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率达100%,培育和树立一批激励、带动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创建活动项目和典型,积极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生育关怀和项目帮扶。 3、生殖健康、优生服务进村。建有单独的、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人口计生(世代)服务室,切实承担宣传教育、政策咨询、信息采集、药具发放等服务功能,规范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和优生促进服务。 4、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进村。计划生育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村民自治和便民维权活动组织健全,作用有效发挥。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实行“阳光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基本落实。 (三)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户创建标准 1、家庭婚育有新观念。崇尚新型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法规,家庭成员无违法生育行为,主动配合和支持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2、家庭致富有新发展。积极参加致富新技术培训,自觉参与致富领富帮富活动,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村平均水平,成为勤劳致富的典型、少生快富的模范。 3、家庭保健有新内涵。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知晓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等知识,自觉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主动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优生筛查。 4、家庭文明有新风貌。家风文明,诚实守信;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与人为善,乐于助人;自爱自重,礼貌待人;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勤俭持家,不奢不侈。 四、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的内在要求;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各镇(园区、街道)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把创建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镇(园区、街道)要把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争创全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活动中,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工作中,结合到人口计生工作“六好镇、五好村”活动中,做到同部署、同督查和同落实。要结合各地实际,努力打造一批村、户的示范典型和地方特色,确保创建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推动创建活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园区、街道)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推进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和实施到位。既要坚持各类创建标准不打折扣,又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努力争创特色;既要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又要加强分类指导展现亮点;既要一手抓紧抓好示范镇(街道)创建,又要一手部署和指导示范村、户创建,以此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各镇(园区、街道)要对照标准组织自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的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户进行随机抽查,并结合“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六好镇、五好村”活动,对评选出的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户进行一并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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