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0]4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度宜城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2010年度宜城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宜城街道物业管理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作用,根据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物业管理的实际,围绕着力提升主城区物业管理居民满意度的总体要求,现提出今年宜城街道物业管理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居委两级物业管理机构网络 上半年完成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和矛盾调解站、应急维修站、城市管理中队和社区物管站等机构设置,人员到位、工作职责到位,正常开展工作。 (二)制定落实配套管理制度 根据街道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制定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物业管理考评细则,制定内设各部门及社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应急投诉调解机制。建立街道、社区居委两级投诉网络,市场化物业小区建立以客服中心为主的投诉点,并保持网络日常工作的有效性。 2、建立应急维修机制。建立街道维修站、社区维修点,完善维修体系和维修程序,确保应急维修及时、快捷、高效。 3、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建立街道、社区居委两级考核网络,定期组织考评,及时反馈考评信息。 4、建立居民满意度测评机制。定期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工作,一年不少于两次。 (四)加强物业管理具体工作 1、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工作全覆盖。在原街道自行管理的老小区和拆迁安置小区基础上,将由其他单位管理的所有小区纳入属地管理范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街道至少每季度、社区至少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2、牵头组织各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改选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建和改选业主委员会,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基本组建结束,并发挥其作用。 3、开展创优达标活动。明确各类创建计划,出台创建奖惩措施,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提高规范服务水平。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公示制度,增强物业管理的透明度。 4、加强对违章建筑处理力度。充分利用“城管进社区”的契机,对违章行为早介入、早发现、早制止,将违章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对今年新交付的住宅小区要实现无违章,原有小区不出现新违章,已有的违章逐步拆除清理。 5、组织对老小区整治改造。根据辖区内老小区基础设施损坏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列出年度整治计划。 6、加强住宅小区环境和秩序整治,保障物业管理有序开展。要以侵占公共区域为重点,开展清理乱堆放、乱张贴、乱停放、乱牵挂、乱种植的整治活动,确保小区整洁有序。 7、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完成对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以上和业主委员会主要人员的培训。 8、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上半年要开展一个月的物业管理宣传月活动,每个月要有主题宣传活动。每个社区、物业管理小区要有固定的宣传场所或宣传栏,每月至少一次更新宣传内容。 二、考核办法 (一)市对宜城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住房局)牵头,成立由城管、公安、财政、公用事业、建设、司法、信访等部门人员参与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住房局负责制定市对宜城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与评分细则。 (三)市对宜城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全年考核两次,年中和年末分别进行一次。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四)年度考核总分按年中占40%、年末占60%计分,年度总得分作为拨付市政府确定的1000万专项资金的依据。具体拨付标准为:得分达80分拨付800万,得分每提高一分(不计尾数)再增拨14万元,分数达95分以上(含95分)全额拨付。 附:《宜兴市宜城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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