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0]4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意见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益事业,是城市现代文明的象征,也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把宜兴打造成一流的生态城市、环保城市、宜居城市和全国最干净、最优美的城市,现就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实施“四个化”,进一步明确环卫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推进环卫作业内容“一体化”。按照资源整合和逐步推进的原则,实施城区(宜城、环科园、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地保洁、人行道保洁和垃圾机械化收运等内容的环卫作业一体化。加快创造条件逐步将一些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向丁蜀镇区、新街街道、新庄街道、屺亭街道延伸幅射。加快研究推行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机械密闭运输一体化。 二是推进环卫作业机制“市场化”。建立以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为主体,以竞争上岗和责任承包的集体所有制形式为补充,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卫作业运行体系。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严格招投标制度和市场准入原则,提高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效果,扩大和延伸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覆盖面。 三是推进环卫作业方式“机械化”。 加快改变传统落后的环卫作业形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和垃圾机械化收运水平,提升环卫工作效率,改善环卫作业条件。确保2010年城区(宜城、环科园、开发区)机械化清扫率达50%,生活垃圾机械化密闭清运率达80%以上。力争在2011年,城区(宜城、环科园、开发区)机械化清扫率达65%以上,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机械化密闭清运率达100%,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环卫作业机械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四是推进环卫作业标准“精细化”。 加快构筑城市环境卫生“全天候保洁、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监控”的环境卫生管理网络,全面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按照“城区出精品、镇村上水平”的要求,全面提升镇村环卫作业质量,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环卫作业运行体系。推行实施城区环卫无尘化作业,增加道路的冲洗和保洁频次,治理道路扬尘,提高城市道路的洁净水平。 二、建立完善“四项机制”,进一步落实环卫管理工作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财政保障机制。 市、镇(园区、街道)两级要将环境卫生管理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确保环卫作业运行经费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大环卫基础设施的投入,保障环卫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基本权益。进一步完善市财政激励补助机制,继续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工作进行以奖代补,并对年度综合考评的先进单位进行专项奖励。 二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环卫作业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建立全市统一的环卫作业标准、管理制度和循环监督机制。要加大考核监管力度,加强环卫作业的过程管理,重点要对环卫作业公司的人员配备、车辆装备配置、环卫作业时限、环卫作业服务质量及落实环卫作业制度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管和严格考核,并根据综合考评意见实行按质付款。 三是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在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中,要引入必要的竞争淘汰机制。合同期内每年进行综合考评,排在末位的实行减量淘汰或末位淘汰,实行减量淘汰的,减量比例为中标标额的20%。减量的标段工作内容由综合考评第一名的服务企业承担;合同期内如果连续二年考核排名在末位的,实行强制性整体淘汰,并取消下一轮招投标资格;对年度综合考评连续排在第一名的服务企业,可以不经招投标再续签相应年限的作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是建立分工负责机制。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是全市环境卫生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环卫工作实施行政指导和行业监管。市规划部门要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设配套城市环卫公共设施,对自建或代建的环卫公共设施项目,要会同环卫行业主管部门参与设计和方案论证。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环卫部门要参与现场监管和质量把关,并由环卫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要按照环卫部门要求,配备必要的环卫公共设施(垃圾桶、公共厕所和垃圾收运点等);对不按照规定配备的,环卫主管部门将征收环卫设施建设配套费。市城市管理部门要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停车场(站)管理,抓好城市渣土管理和建筑工地的施工车辆管理,杜绝抛洒滴漏和污染城市环境现象的发生。宜城街道、环科园、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接管住宅小区的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合理配备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负责将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至专用垃圾箱(桶),配合市环卫部门实施垃圾市场化运输。其它各镇(园区、街道)要认真抓好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市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作业标准,组织实施镇、村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环卫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专业管理机构,保障落实环境卫生专项管理经费,组建成立镇(村)保洁员队伍,接受市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三、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促进环卫管理工作的社会氛围 广泛进行以城市管理、社会道德、文明创建等为内容的宣传,多形式、宽领域地向市民宣传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的环境卫生意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环境卫生工作的积极性,投身到建设和谐社会、创建优美人居环境的活动中来,在全社会形成和持续一种健康向上的氛围,真正把环卫事业作为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个基本保障,共同促进城市环境卫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全社会特别是相关重点领域要自觉支持、配合环卫工作,通过自身实际行动为环卫工作作出贡献。建设工地要自觉加强扬尘控制和管理,确保施工车辆不带泥上路。各类运输车辆要自觉按要求实行密闭化运输,杜绝抛洒滴漏现象发生。宜城街道、环科园、经济开发区和各社区、物业公司要按照市环卫管理部门要求,落实解决与垃圾机械化收运相配套的专用垃圾箱(桶)、垃圾集中收运点和垃圾桶清洗场所等环卫设施,满足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需要。行车人要严格遵守车辆停放相关管理规定,不在城市道路和小区内乱停车,避免影响环卫机械化作业的正常进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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