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1期
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1-18)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26:24   [        ]     
文号 宜政发[2010]3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苏发[2008]8号)和无锡市政府《关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的意见》(锡政发[2009]257号)精神,按照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的工作要求,现就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积极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细化专业分工,切实改变工业企业大而全、小而全格局,在做精做大做强工业的同时,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提高服务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增长。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规范操作。企业主辅分离近期以环保、钢构、耐火等行业为重点,抓住物流、安装、研发、营销、后勤服务等环节进行主辅分离,企业主辅分离的过程和分离后的发展,都必须规范操作、依法进行。

(二)企业主导,政府引导。企业主辅分离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在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企业是主辅分离工作的主体,政府重点做好引导工作,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三)政企双赢,注重实效。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努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让企业在分离过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以有利于企业更好发展,同时努力确保地方财力有效增长。

三、重点领域

(一)重点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对大中型企业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符合分离条件的,可进行分离,设立专门的物流、运输、仓储公司;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由社会闲散车辆或外地车辆承担的,可由工业企业设立物流公司,统一管理运输车辆,实行集中配送。

(二)对安装成本占比较高的工业生产企业,如环保设备、钢结构、耐火材料、机器设备等生产企业,可将安装、售后服务等业务分离出来,组建独立经营的服务企业。

(三)对于具有较大规模、较多科技研发业务或拥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工业企业,可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研发等业务,单独剥离出来,组建运行独立、面向社会的科研服务企业。

(四)对制造业企业可将生产主营业务与原材料采购业务、下游的商品销售业务进行分离,成立相应商贸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达成共识。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地方财力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加强全市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宜兴市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财政、发改、经贸、国税、地税、工商、建设、国土、统计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全面负责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名单附后)。各镇、园区、街道也要相应建立工作机构,负责开展辖区企业主辅分离工作。

(二)明确职责,部门联动。由企业主辅分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企业主辅分离指导小组,具体负责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指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调指导。财政、发改为牵头单位,负责培训、指导、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经贸部门要配合做好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做好涉税前期辅导工作,帮助企业拟定分离方案;工商部门负责做好企业主辅分离后的注册登记工作;统计部门在企业主辅分离后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对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进行统计。其它涉及企业主辅分离服务的部门,特别是主辅分离企业属地政府,更要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合力做好工作,为促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搭好平台。

(三)周密部署,稳步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推进企业主辅分离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企业开展专题工作调研,摸清有意向且符合分离条件的企业数量、行业特点、产值规模、发展趋势、分离重点等实情,结合实际选择行业中特点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配套服务需求大的企业率先实施主辅分离。各镇、园区、街道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可主辅分离的企业名单于20103月底前报市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政策引导,营造氛围。根据中央、省、无锡市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各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推进我市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有关扶持政策及措施,并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激发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积极性。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向企业广泛宣传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目的、意义、内容及相关扶持政策,并及时总结经验。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宣传,及时报道成功案例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市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考核,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将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和镇、园区、街道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列为专项工作予以扎实推进。对企业主辅分离工作任务完成好、成效明显的部门、镇(园区、街道)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市政府将加大对全市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确保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取得实效。

附:宜兴市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

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