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9]164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通知 苏交联[2009]2号 各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综治办、公安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目标,大力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省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为推动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以下简称“四项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开展“四项示范”创建活动,是在总结近年来全省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依靠党委、政府领导,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创新举措,是夯实交通事故防范控制的一项重大基础工程,对于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安全监管网络、宣传教育阵地,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四项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平安畅通县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江苏建设体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省联席会议、省综治办、省公安厅成立全省“四项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在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设立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汇总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协调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创建措施,落实推进责任。各地公安、交通、教育、建设、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四项示范”创建活动过程中,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深入各地明察暗访,对各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奖惩措施。各地要制定考核评价办法,量化工作指标,对“四项示范”创建活动进行严格考核。其中,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主体为乡镇政府和街道,示范企业创建主体为各类专业运输企业和机动车拥有量较多的其他企业,示范学校创建主体为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示范公路创建主体为县(市、区)交通、公安部门和沿线乡镇政府,路段长度不低于 20公里。“四项示范”创建每年考核评价一次,由各县(市、区)集中申报,市联席会议、综治办、公安局负责评价,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抽查。各市考核评价结果分省级、市级两个等级,其中申报省级的报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省联席会议、省综治办、省公安厅授予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称号,并在媒体上公布,其他由各市颁牌授奖。今年内,每个县(市、区)都要创建2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学校、2个示范企业和2条示范公路。凡申报2009年度平安畅通县区模范等级的县(市、区),应当分别创建5个以上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和示范公路。“四项示范”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四、选树先进典型,加强总结推广。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动员广大乡镇、企业、学校以及公路沿线居民,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踊跃参与“四项示范”创建活动。要广泛宣传“四项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活动成效,充分展示“四项示范”创建活动带来的可喜变化和社会效果,营造创建活动良好环境。要以“四项示范”活动创建为契机,培养一批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并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报送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1、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建设标准 2、交通安全示范企业建设标准 3、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标准 4、交通安全示范公路建设标准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建设标准 一、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 (一)乡镇成立政府领导牵头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或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行政村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职责、任务明确;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行政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责任落实,奖惩兑现; (三)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分析通报交通事故情况,检查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措施,研究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二、交通安全监管力量落实 (一)乡镇政府配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二)每个行政村有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本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每条农村道路设有路长,负责掌握上报该路段有关交通安全信息,协调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其姓名、任务及联系方式立牌公示; (四)机动车驾驶人达到10名以上的单位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负责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浓厚 (一)建设一条交通文明示范路; (二)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橱窗; (三)每所学校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 (四)公路客运站建设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 (五)经常开展受众面广、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六)辖区居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 四、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有力 (一)乡镇政府定期通报辖区重点企业、单位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情况,及时提出预警措施; (二)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组织领导有效,安全制度健全,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率、事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定期检验率、交强险投保率、GPS安装使用率达到100%; (三)接送学生车辆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定期检验,无超员载人和无牌无证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接送学生的现象; (四)五小车辆上牌率、投保率、年检率分别不低于90%、80%、70%; (五)定期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制订治理计划,明确治理责任,落实治理经费,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六)镇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规范、清晰,危险路段有安全防护设施,主要交岔路口、学校周边标志、标线规范设置率达到90%以上; (七)辖区建有2个以上交通安全示范企业、2个以上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五、交通安全状况良好 (一)道路交通秩序良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道路路面整洁,交通顺畅,无占道堆物、乱停乱放现象; (三)辖区道路不发生本乡镇车辆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 (四)不发生因隐患治理不落实引发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五)接送学生车辆不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交通安全示范企业建设标准 一、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 (一)建立企业法人代表负责的交通安全领导和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内部交通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车辆保养、检验、报废和驾驶人安全教育、违法及事故处理等内部交通安全制度; (三)保障交通安全持续投入,有效改善企业交通安全条件; (四)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涉及本单位员工、车辆的交通事故。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浓厚 (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企业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宿舍区、经营办公区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板报,宣传内容丰富、生动、警示性强; (三)经常开展受众面广、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三、交通安全责任落实 (一)制定员工交通安全文明守则并张贴上墙; (二)建立并落实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将交通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三)建立交通安全活动情况、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基础台帐; (四)做好机动车维护、保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消除隐患; (五)企业内部设置停车场(库),企业及员工车辆没有在周边道路乱停乱放; (六)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员工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 四、交通安全状况良好 (一)不发生本单位车辆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二)无“黑名单”监管对象; (三)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标准 一、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 (一)建立校长负责的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内部交通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车辆保养、检验、报废和驾驶人安全教育、违法及事故处理等内部交通安全制度; (三)保障交通安全持续投入,有效改善交通安全条件; (四)聘请一名交巡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五)有交通安全义务协管员; (六)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情况纳入个人操守评定,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浓厚 (一)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和固定的宣传园地,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资料,宣传版面张贴上墙,并定期更新内容; (二)有固定醒目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或格言、警句; (三)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安全教育课程; (四)经常组织师生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警示教育、交通安全手势操等交通安全实践活动; (五)每学期开学后及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作品征文比赛、绘画、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交通安全特色宣传活动。 三、交通安全责任落实 (一)每年与校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率达100%,对交通安全常识掌握率达98%以上; (三)建立交通安全活动、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等基础台帐; (四)对本校师生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能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妥善处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做好机动车维护、保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交通安全状况良好 (一)接送学生校车按规定取得资质,并喷涂统一标识; (二)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校外道路学生家长接送车辆等候、停放规范; (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 (四)学校建立文明交通纠察队,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交通行为进行监管; (五)不发生学生接送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不发生学生接送车辆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死亡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示范公路建设标准 一、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 (一)建立在政府的领导下,公安、交通以及沿线乡镇政府领导参与的交通安全示范公路创建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明确具体创建负责单位; (二)有交通安全示范公路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 (三)公路沿线每个行政村设有路长并立牌公示,负责了解上报该道路有关交通安全信息,配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浓厚 (一)沿线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二)沿线建筑物墙体、护坡、跨路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刷写道路交通安全警句; (三)沿线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 三、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完善 (一)路面平整完好,无违法占道经营、堆物和挖掘道路; (二)无危险桥梁、宽路窄桥、急弯路段,沿河(湖)高路基路段(落差2.5米以上)设立安全防护设施; (三)根据道路条件设置或者施划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台和出租车停靠点; (四)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齐全规范,事故多发路段设置路灯和新型防护设施; (五)在公路上设置报警提示牌,并标注当地急救中心或指定急救医院的联系电话; (六)沿线学校周边过街设施、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及相关的交通标志设置率为100%。 四、交通安全状况良好 (一)交通秩序良好,高峰时段交通违法率低于30%; (二)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和危化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交通事故; (三)百公里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低于本县(市、区)同等级道路平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