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9]15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现将《全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全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也是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决战之年,为进一步创造整洁优美、秩序井然、舒适和谐的城乡环境,迎接即将来临的国庆佳节和秋洽会、生态文化旅游节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确保高标准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十月份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月到来之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活动方案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全社会力量,对照创建国家生态市标准,切实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突出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脏、乱、差问题,为庆祝国庆佳节、迎接秋洽会、生态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及国家生态市创建考核打造整洁有序的城乡卫生环境。 二、工作重点 这次整治活动以全面清理暴露垃圾和整治国、省、市道、旅游干线、景点周边环境、生态市创建37个重点村及沿线的环境整治为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清理环境卫生:全面清除城(镇)乡结合部,村边、河道、路边的暴露垃圾,清理道路两侧、单位周边、家前屋后的卫生死角等,努力改善镇容村貌。 2、农村改厕工作:各镇、园区、街道要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面取缔露天粪缸,积极筹措资金,调动全社会积极性,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农村改厕工作,尤其是生态市创建37个重点行政村要全面完成改厕任务和建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装置后续管理,发挥最佳效果。 3、加快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城乡道路、绿化、亮化工程投入,按实际需要增配垃圾收集设备,配强环卫人员队伍,不断强化全市城乡卫生基础设施硬件建设。 4、城乡综合环境整治:开展一次针对乱堆放、乱涂写、乱停放、乱牵挂以及占道经营等脏、乱、差现象的全面整治,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和污水管网建设等的管理工作,做到建设现场规范有序,杜绝建设工程车辆超载和抛、洒、滴、漏现象。对墙面出新工程要拾遗补缺,在可视范围做到美观整洁。 5、落实长效管理:各镇、园区、街道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制度,特别是农村垃圾收集、河道保洁等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农村环境的长治久洁。 三、活动时间 2009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为全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时间。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政府决定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成立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整治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级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安排人员,深入到结对挂钩的城市社区和包干路段,帮助搞好环境卫生。各镇、园区、街道要根据本次集中整治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卫生局(爱卫办)作为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建设部门要牵头负责清理垃圾的集中处理;卫生局(爱卫办)、农林局、水务办要负责农村改厕及生活污水处理集中整治;建设、农林部门要负责国省市干道的绿化补植集中整治;城管、建设部门要负责国省干道两侧、城郊接合部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堆放物的拆除和清理集中整治;水利部门要负责河道杂物、水草和漂浮物的打捞清理集中整治;环保部门要结合生态市创建,配合做好环境整治有关工作。总之,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收到明显成效。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要把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扩大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用自己的双手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各新闻单位要开办专题节目,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报道整治成果,对脏乱差严重和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单位进行曝光。 4、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的督查小组,通过明查暗访和定期、不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各地开展整治活动的工作情况。市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工作分工,组织检查小组,在节前、10月中旬和下旬,分别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贯彻落实、相关整治行动的组织开展和整治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督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对全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总评,并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附:1、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略) 2、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市级机关定点联系社区(居委)结对表(略) 3、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机关(单位)路段卫生包干分工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