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08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2011-8-5)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17:53   [        ]     
文号 宜政办发[2009]141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化“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无锡市统一部署,现就20099月份在全市开展“质量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全市经济质量总体水平,为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三、主要内容

1、“质量月”活动信息发布活动。公布全市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制假售假典型案例;介绍全市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情况、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情况、民生和计量监督情况以及质量月活动安排等方面的信息。

2、“质量月”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结合2009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方式,开展产品质量法实施9周年纪念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相关质量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传全市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广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开展免费咨询和检测服务。

3、全面推进创建全国电线电缆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活动。按照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创优标准和验收细则,组织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质量自查自纠活动;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部门和镇(园区、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加强组织推进力度,确保按时通过验收。

4、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组建质量服务小分队,结对服务企业,落实服务内容,针对企业的不同需要,由质量工程师直接下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5、抓好区域性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对电线电缆、印铁制罐等区域性、行业性产业开展专项监督抽查,防范区域性质量问题,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系数。在加大对连续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强为企业服务,提高企业技术基础水平,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质量安全风险。

6、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查处。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全市肉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高风险食品的整治力度,有效突破行业潜规则;抓好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管,把食品小作坊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

7、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推动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全部气体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开展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规范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和使用,严肃查处和打击压力管道元件无证制造和非法安装行为,确保压力管道安全;以冶金、化工等行业在用起重机械、简易升降机为重点,在已开展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局有关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认真实施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8、大力推进民生计量工程。组织落实集贸市场和农村医疗计量器具检定“两免费”政策。深入推进能源计量工作,重点为企业提供计量数据应用服务。开展“四走进”主题活动,扩大“诚信计量进市场、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镜店、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含学校)”服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9、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积极争取更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落户宜兴;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步伐,加强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和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标准提升服务质量”行动,探索生产性企业服务标准化工作,开展生产性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认证,向社会提供标准化、规范化和高质量的生产性服务。

10、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打击涉及“两个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打击涉及民生的违法行为,抓住与农业生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大专项打假力度;打击涉及重点工程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等违法案件。预防和打击并举,努力提高主动发现、先期控制和及时打击的能力。

11、大力开展质量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计量、特种设备、食品、认证、检测技术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的质量法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有关要求

1、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质量月”活动。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进一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技术标准战略,贯彻实施卓越绩效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工作。要在“质量月”活动中突出民生主题,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切实从源头管好质量、提高质量。要加强对食品、农资、建材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

2、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真正使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各行业应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与优势,积极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理念、方法、技术,特别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制造和使用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是本企业的生命,也是他人的生命”的理念植根于企业文化之中,并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要积极组织中国名牌产品和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省、无锡市质量奖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悬挂“质量月”宣传旗帜,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画或宣传标语。

3、市各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质量月”期间的一些重大活动,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及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附:2009年“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