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08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今年第8号强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2011-8-5)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17:44   [        ]     
文号 宜政办发[2009]136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今年第8号强台风莫拉克的影响,从明天起,我市将出现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特别是未来四天总降雨量预计将超过 150毫米,全市防汛防台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切实做好强台风影响期间的防汛防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密切关注强台风动向

今年第8号强台莫拉克84日凌晨在西北太平洋上生成。今日8时,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3级,并继续向偏西方向移动。据气象部门预计,莫拉克将于9日在福建北部沿海一带登录,并于1012日穿过我省。受其影响,我市7日起将出现降雨天气,811日降水量将明显加大,雨量可达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随陆地78级、水面910级大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提前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二、要切实强化各镇、园区、街道的属地防御责任

各地要根据各自防汛防台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山区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水库塘坝的调度管理,采取提前预泄、预留库容的办法,为即将到来的强降雨做好充分准备。要切实加强水库塘坝的安全监测和巡查防守,一旦发现隐患,要第一时间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库塘安全运行。要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时撤离居住于灾害危害范围内的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圩区乡镇要抓住当前雨隙,继续做好圩内水位预降工作,加强圩堤巡查防守,完善各项防汛抢险应急机制,全力做好排涝工作,确保圩区安全。沿湖(氿、荡)乡镇要全面加强防台基础管理,落实安全转移机制,及早做好水域作业人员的安全撤离工作。城区、工业园区要全面做好排涝准备工作,确保不出现居民家中、工矿企业和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的现象。要加强对危旧房屋、简易工棚、高空构筑物、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落实好台风和雨涝防御的各项措施。

三、要切实强化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的分工防御责任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防台预案的要求,积极会同各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提供雨情、风情和天气趋势分析预测。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调度管理,继续派出工作组对各地防汛防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区积水排涝工作,并督促各建筑工地特别是高空作业单位落实好暂停施工、预降塔吊高度、加固安全网、撤离人员等各项防范措施。城管部门要及时加固或拆除户外广告牌,并会同有关部门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国土部门要做好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交通、农林部门要及时通知在外运输船只和渔船回港避风,并要求水面作业人员全部上岸。供电、通信、供气等部门要做好相关管线设施的检查维护,存在隐患的要及时落实应急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市防指其它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全面做好防汛防台的应急准备工作。

四、要严格执行防汛防台的纪律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工作制度,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政令畅通。要自觉服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汛防台工作的强大合力。对在防汛防台期间因擅离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其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