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08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2011-8-5)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17:36   [        ]     
文号 宜政发[2009]158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居民住宅区和广场的命名:

1、位站前路东,龙池路南,兴业路西、鹏鹞橡胶厂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荆溪人家。

2、位临溪路东、阳泉东路南、枫隐路西、阳羡东路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金色阳光花园。

3、位松树山东、宜浦路南、仓东村西、仓西村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仓浦家苑。

4、位西溪河东、团氿南路南、东溪河西、王轮地河北,正在建设中的广场,命名为名汇广场。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