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9]89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兴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宜兴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回顾 近年来,我市对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切实加大灾害防治力度,主动超前做好相关工作,对发现的成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多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以及群测群防网络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防治成效明显。2008年,全市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事故。 二、防治重点 (一)灾害类型和重点防范期 受地质环境条件影响,我市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其分布范围虽然不大,但影响和危害较大。据2007年地质灾害调查统计,全市已发现地质灾害38处,其中滑坡21处、崩塌10处、采空区地面塌陷及岩溶塌陷7处,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的太华、张渚、丁蜀、湖父等镇。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统计情况分析,我市大部分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季节性降雨密切相关,人类经济活动(如山区群众山脚下削坡建房、超量开采地下水、废弃宕口堆积成山的废渣和部分采空区等)也成为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综合以上情况预测:2009年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为汛期6~9月,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灾种为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 (二)重点防治地区 2009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地区主要分布在南部低山区、地下采空区和岩溶塌陷区,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全市共确定宜城街道小张墅采空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等12处重点防治区块(附表一)、太华襄阳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表二)。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安全,各有关镇(园区、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觉性。要建立完善防灾责任制,各有关镇(园区、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主抓落实,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安监、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二)加强巡查排查,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有关镇(园区、街道)及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发动村民委员会、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块及隐患点的巡查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出现灾害前兆或隐患严重的区域,要及时划定为危险区,予以公告,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同时,要建立健全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将防灾避险、监测预警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至相关防治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的每一户居民手中。 (三)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对已知和巡查排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有关镇(园区、街道)要逐一制定隐患点的应急预案,落实好监测、预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对存在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实行专人全天候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预警,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监测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及时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途径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为87920571(白天),87920365(夜间)。 (四)加强宣传,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各级宣传、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利用多种形式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识灾、防灾的本领,遇有险情能主动进行防灾避让,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注重预防,避免建设工程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选址、建设用地预审阶段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建设、交通、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密切配合,按要求做好城市、公路、铁路沿线和学校校址、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好督促检查,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未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措施而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要进行严肃查处。 附1、宜兴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块一览表 2、宜兴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宜兴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块一览表
宜兴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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