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04期
市政府关于设立宜兴市官林化工集中区的通知(2011-1-26)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03:46   [        ]     
文号 宜政发[2009]93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公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化工产业是我市传统支柱产业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规范化工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的集群、集约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对宜兴市官林化工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273号)精神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宜兴市官林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集中区”)。“集中区”四至范围为:东起中煤矿缆新厂区,南至三木路,西抵孟津河,北至戈新桥。规划面积为3.704平方公里。

“集中区”要按照“高标准建设、高门槛进入、高水平管理”的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探索现代园区管理机制,努力建成承载高新化工企业发展的新高地,打造成为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化工产业集群、集约发展示范区。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