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2011-1-25)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00:17   [        ]     
文号 宜政办发[2009]39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河道清淤成果,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河道长治久清,现就做好2009年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河湖生态、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大投入,创新模式,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实现河道管理全面化、管理机制星级化、管理方式制度化、管理队伍专业化、资金保障正常化、管理措施常态化、督查考核经常化、台账资料规范化,确保农村河道常年保持河面清洁、河岸整洁、生态良好,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二、管理规范

近年来,各地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组织领导、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管理制度、督查考核等方面积极探索、狠抓落实,河道长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河道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对照生态市创建和“治太”工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愿望,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为此,2009年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要按照“五统一”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推进。

1、统一管理模式。按照“村负责、镇监管、市奖补”的模式,对市、镇、村三级河道实施属地管理,统一实行全日制企业化星级管理方式。市水利部门要督促各镇(园区、街道)成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服务中心,落实好市对镇、镇对村、村对长效管理人员的三级考核。

2、统一资金管理。长效管理资金由各镇(园区、街道)水利农机站设立专户,实行村有站管、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经村、站双重考评后确定的管理人员的报酬发放。长效管理资金投入实行市、镇11配套补助,不足部分由所在村承担。其中,市级奖励补助金额根据每公里补助标准、河道长度、考核得分系数综合确定。对实行“五统一”管理的河道,市级按每公里河道1800元、每只家塘300元、每100亩湖荡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3、统一选聘人员。全面推行河道长效管理人员“村推荐、站选录、村使用、共管理”的模式,根据全日制分组作业的工作量因地制宜、科学配备,绩效挂钩、优胜劣汰。要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河坡河岸无垃圾、河道沿线无违章”的要求,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责任性,明确管理要求,为有效推进管理工作提供队伍保障。

4、统一管理要求。各地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河道全部落实长效管理,重点加强公路两边、集镇区域、村庄附近、交通航运河道的长效管理。要全面实行全日制企业化星级管理,科学分配管理人员,按需配备管理设施,做到作业时间有规定、有保证,出勤考勤有考核、有记录。要建立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河道日常巡查机制,保洁监管人员责任名单、保洁范围要在受益群众范围内每年公开两次,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统一安全保障。要高度重视河道长效管理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懂水性、年龄适中且身体健康。要配备专用打捞船只和救生设备,作业船只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船只要统一标识,河道保洁员要统一穿着救生衣、统一实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河道长效管理作为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市政府将把农村河道长效管理作为年度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班子,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新的管理机制落实到位。

2、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将通过定期考核、平时督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并按照“第一和第三季度各占15%、第二和第四季度分别占20%30%、平时抽查占2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各镇(园区、街道)也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镇对村要有任务、有考核,村对保洁人员要有管理、有考勤,形成考核工作常态化、全面化、规范化的格局。

3、要进一步明确奖惩制度。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考核奖励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开展河道长效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市里将根据考核结果在资金补助和先进评比上给予充分体现,对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成效突出的单位年终评定四星级、五星级先进单位,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要进一步规范台账资料。各地要认真做好镇、村、河道保洁员三级台账资料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议记录、制度建设、工作计划、考核巡查、河道保洁作业等,做到规范统一、完整齐全、三级三本、一年一册,所有台账资料统一装订后由镇集中归档管理。

附:宜兴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标准。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九日

 

宜兴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标准

标准分

得分

 

(一)

8分)

1、镇(园区、街道)成立河道管理领导小组

0.5

镇(园区、街道)成立河道管理领导小组得0.5分;不成立不得分。

 

以文件为准

2、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发文调整充实

0.5

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得0.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3、有分管领导负责河道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0.5

有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得0.5分。

 

查会议记录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

1

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至少每季度一次得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查会议记录和汇报材料

5、镇(园区、街道)有河道管理工作班子

2

镇(园区、街道)有河道管理工作班子得2分,没有不得分。

 

 

6、镇成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服务中心,职能部门负责人兼主任。

2

6、成立河道长效管理服务中心并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兼主任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7、各村有河道管理的村级组织

1.5

各村有河道管理村级组织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

6分)

8、镇(园区、街道)制订完善河道管理考核办法、工作计划、评分细则和河道长效管理保洁员职责。

2

镇(园区、街道)制订完善河道管理考核办法、工作计划、评分细则和河道长效管理保洁员职责得2,否则,酌情扣分。

 

查工作台帐

9、镇(园区、街道)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备案。村制定报镇备案。

1

镇(园区、街道)村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分别报市、镇备案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查制定的计划和报市备案记录

10、镇(园区、街道)每月度对村进行专项考核

2

镇(园区、街道)每月度对村进行专项考核得2分。少一次考核扣0.5分。

 

查考核记录

11、长效管理工作班子,每半年向镇(园区、街道)党委、政府作一次书面专题汇报

1

一年汇报二次以上的得1分,少一次扣0.5分。

 

 

(三)

8分)

12、所有镇、村级河道、家河、家塘都落实长效管理人员,人数符合要求。

1.5

全部符合要求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

 

 

13、河道保洁员企业化上班管理

1.5

符合要求得1.5分,否则,根据检查结果按比例扣分。

 

 

14、河道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学习

1

全镇(园区、街道)河道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得1分。少一次扣0.5分。

 

 

15、明确河道管理人员职责,签订合同。

1

有河道管理人员职责并签订合同得1分。未签订合同有一人次扣0.5分。

 

 

16、河道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河道管理人员全面实行人身意外保险,作业安全无事故,船只设备及相关要求符合文件规定。

3

河道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船只设备符合要求,得3分。发生一起安全意外事件,扣3分。未办理保险有一人次扣0.5分。

 

 

(四)

10分)

17、镇(园区、街道)年初有河道管理经费计划并列入财政预算

2

年初有经费计划并列入财政预算得2分;否则不得分。

 

 

18、市、镇(园区、街道)河道长效管理经费按11的比例全部落实到位,实行专户管理。

6

镇(园区、街道)级配套经费全部落实到帐得6分,不到帐不得分;未完全到帐,按比例扣分。

 

 

19、河道管理人员经费按时发放

2

河道管理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得2分,不按时的相应扣分,未发放的不得分

 

 

(五)

10分)

20、镇、村、保洁员三级,河道长效管理台账资料基本齐全。

3

台账资料基本齐全得3分。不全的酌情扣分。

 

查考核记录

21、长效管理责任状(协议)镇(园区、街道)下达至各村保洁员签订管理合同。

2

符合要求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2、镇、村巡查记录、考核记录资料齐全

2

巡查记录、考核记录资料齐全得2分。不全的酌情扣分。

 

 

23、单独建账,核算规范

3

单独建账,核算规范得3分。未单独建账不得分。

 

 

(六)

50

24、河坡、河岸无垃圾、废弃物等。

10

河坡、河岸无垃圾、废弃物等得10分。检查发现有垃圾、废弃物等一次扣12分。

 

 

25、河道内无漂浮物。

30

河道内无漂浮物得30分。有漂浮物的,一处扣13分。

 

 

26、河道长效管理监督员名单,保洁员保洁责任范围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

5

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7、河道保洁员对保洁河道有涉水案件(污水排放、占用河道、乱耕乱种、破坏水利工程等行为)及时举报。

5

及时举报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七)

8分)

28、沿河群众满意率(信息反馈)95%以上

3

满意率95%以上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29、无来信、来电及来访反映农村河道管理问题

3

无来信、来电及来访的得3分,反映一起且查实的扣13分。

 

 

30、河道长效管理各级领导基本满意

2

领导满意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100

 

 

 

说明:扣分不受栏目分额限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