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09]58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西渚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西渚镇筱里村等四个村民委员会区域调整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镇筱里村等 4个村民委员会的区域作如下调整: 一、筱里村民委员会与厚阳村民委员会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筱里村民委员会。 二、篁里村民委员会与金楼村民委员会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篁里村民委员会。 以上区域调整及村民委员会名称确定后,原厚阳、金楼等2个村民委员会的名称自行终止。新组成的村民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及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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