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03期
市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11-1-25)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00:04   [        ]     
文号 宜政发[2009]48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你们,计划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人民政府行政措施制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协调等相关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各相关部门须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后方可送审,并要保证市政府法制办必要的审查时间。

附:200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2009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草部门

报送时间

备注

1

宜兴市物业管理办法

建设局

一季度

 

2

宜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城管执法局

一季度

 

3

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

法制办

一季度

 

4

市政府关于加强部门和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

法制办

一季度

 

5

宜兴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9-2013

法制办

一季度

 

6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卫生局

一季度

 

7

宜兴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

民政局

一季度

 

8

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

法制办

二季度

 

9

宜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

法制办

二季度

 

10

宜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住房保障办

二季度

 

11

宜兴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住房保障办

二季度

 

12

宜兴市城镇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细则

建设局

二季度

 

13

关于贯彻执行《宜兴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建设局

二季度

 

14

宜兴市突发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建设局

二季度

 

15

宜兴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法制办

二季度

 

16

宜兴市行政机关学法制度

法制办

二季度

 

17

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

社保局

三季度

1

18

宜兴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

法制办

三季度

 

19

宜兴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

法制办

三季度

 

20

宜兴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法制办

三季度

 

21

市政府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建设局

三季度

 

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项目经理(建筑师)管理的意见

建设局

三季度

 

23

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墙材和节能建筑推广管理的实施意见

建设局

三季度

 

24

关于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意见

住房保障办

四季度

 

25

宜兴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局

四季度

 

26

宜兴市旅游船舶管理办法

交通局

四季度

 

27

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建设局

 

2

28

宜兴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建设局

 

2

29

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细则(试行)

建设局

 

2

30

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细则

建设局

 

2

1、为市政协通过专题协商形式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项目;

2、根据上级立法进程进行前期调研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