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09]28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太湖水污染防治力度,减少入湖污染负荷,全面改善太湖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无锡市大力推进太湖水环境治理“十大工程”》和目标任务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加快国家生态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创建为抓手,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污染源控制和减排,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突出实施工程性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多种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着力改善和修复水生态环境,促进入湖水质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监测预警、应急处理、协调联动、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加快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009年,全面启动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确保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消除劣V类水质;到2010年,全市河道彻底消除黑臭现象;2009年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水功能区水质及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小康指标考核要求。 三、主要任务 1、强化污染源头控制。一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加快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二是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停止审批化肥、农药、食品、酿造、淀粉等排放氮磷污染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化工、印染、表面处理等大排水量项目,污水无法接入管网集中处理的项目一律停止审批。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太湖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直至停产,对偷排、超排企业一律实施高限处罚,一律征收超标排污费,一律下达限期治理决定。 2、强化污染排放削减。围绕“到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比2005年下降20%以上”的总量减排目标,按照新的太湖流域污染排放标准,采取多管齐下措施,确保减排任务的如期完成。一是继续狠抓结构减排。坚决关闭和淘汰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粗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劣质产能,持续开展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确保完成第二轮“五小”、“三高两低”企业的整治任务,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二是巩固强化提标减排。按照新的污染排放标准,继续巩固和深化印染、化工等行业的“提标”工作,以及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除磷脱氮工作,有效提高达标率,减少污染排放。三是积极推进回用减排。结合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引导协联热电、灵谷化工等规模企业和所有印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实施“中水回用”工程,走减排、节能、降耗、增效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四是强势攻坚接管减排。紧紧围绕年内城区、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75%的目标,组织开展生活污水接管“ 513”工程,即完成老生活小区雨污分流改造500万平方米,新增纳管10000户,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量3万吨/天。同时完成计划内的排污口封堵任务,确保200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22条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两侧163个排污口封堵工作。五是严格实施管理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根据省经贸委、环保厅的部署,年内对50家以上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第四批11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全面启动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争创省级以上循环经济试点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活动。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增长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我市的水环境承载能力。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徐舍、西渚污水处理厂在4月底前建成投运;新建、和桥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开工建设城北2.5万吨/天、官林1万吨/天两座污水处理厂;确定张渚、和桥、丁山等污水处理厂的扩建方案并启动建设;所有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测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对污泥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二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围绕我市东部地区入湖河道两侧污水接入,以及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量的要求,年内再新建150公里污水主管网和10座泵站,并扩大支管网接入范围,实现全市域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全覆盖,大幅提升全市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量。三是加快农村集中居住点和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方面通过微动力或无动力净化处理方式,主要实施入湖重点河道两侧、主干公路两边分散农户的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实施动力式管网收集集中处理农户生活污水的设施建设,在每个镇、街道选择1-2个村组试点,年内建成50处以上。同时,继续抓好农村户厕改造,2009年完成生态型(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2万座,其中生态型卫生户厕1800座。四是加快完善垃圾收集体系。按照补缺补差的原则,完善垃圾收运设施,新建垃圾中转站渗滤液预处理设施,增加城乡垃圾收运装备,宜城、丁蜀购置电动垃圾运输车150辆,改进生活垃圾收集模式,实行机械化作业,并且达到密闭运输要求。五是加快固废危废处置中心建设步伐。抓紧做好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建成投运,使全市各类固废危废得到规范化和无害化处理。 4、强化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一是全力实施省定重点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抓紧编制除漕桥河外的其他8条省定主要入湖河道的水环境整治规划实施方案,并以截污、清淤、企业整治、河容整治、两岸绿化、环境卫生等为重点全面推进漕桥河和启动实施其余8条河道的综合整治,要切实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工程任务的要求组织实施,为不断改善河道水质、实现“太湖水变清”目标作出应有贡献。二是全力实施湖河清淤和保洁。继续加大清淤力度,年内完成疏浚河道248条、275.24公里、362万方;全面落实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完成5条省定入湖河道和河网47.76公里、155万土方的清淤任务;全面开展太湖生态清淤工程,借鉴竺山湖清淤经验,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西岸线北段8.59平方公里、185万方的一期生态清淤任务,努力减少太湖内源污染。建立和完善河道保洁等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升河道生态功能。同时全力加强太湖蓝藻打捞工作,并建成一座藻水分离站。三是全力实施沿湖生态保护。在太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建设生态保护带。继续在沿太湖43.5公里滨湖岸线到渎边公路以东地区,及国控、省控的14条主要入湖河道两侧各500米上溯10公里,全面示范推广植被修复技术,重点实施完成1.6万亩环太湖防护林。继续实施团氿清淤和生态湿地建设,以及东氿退渔还水和东氿生态环境建设,年内确保太湖湖滨和主要入湖河道5908亩生态湿地修复到位。四是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积极配合省、无锡市做好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的“双河长制”管理;对全市290条河(湖、库、荡、氿)实施市、镇两级“河长制”管理,按照责任分工,狠抓推进落实,切实改善水质。同时,要切实组织好出现蓝藻和“湖泛”的应对处理工作。 5、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全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切实降低氮磷对水体的富营养化影响程度。一是引导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工程。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以项目实施为载体,提高土壤质量。按照年内全市化肥农药比2008年下降5%的目标,重点对太湖沿线上溯1公里所有河道沿线500米之内的27500亩水稻,实施节氮栽培,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时选择万石、丁蜀两个镇进行2000亩有机稻生产试点,为2010年全部实施有机化生产积累经验。二是全面完成滆湖围网养殖整治。2009年3月底前,拆除滆湖18198亩围网养殖,将滆湖围网养殖面积压缩到1.3万亩以内,基本拆除市域范围内非养殖功能区的围网养殖。启动实施徐家大塘4000亩退渔还湖工程。三是加快推进水产生态养殖。全面实施沿太湖养殖区1000亩池塘养殖循环水工程、14万亩河蟹生态养殖和太湖一级保护区内1万亩常规鱼养殖清洁生产工程;完成高塍滆湖渔场800亩河蟹池塘无公害生态养殖和漕桥河沿岸两侧1公里内2050.48亩鱼池生态养殖工程;继续加快实施大浦港、乌溪河两侧各1公里2000亩清洁水产养殖工程。四是进一步实施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太湖二期规模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关闭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审批不合法、环保不达标的畜禽养殖企业,年内撤除漕桥河两侧各一公里范围内年存栏量在50头规模以上的27户生猪养殖场;继续以规模养殖场污水零排放和资源化利用为目标,对乌溪港、大浦港沿线禁养区外的14户规模畜禽养殖场采取沼气净化、发酵床零排放、农牧结合多种方式进行治理;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15处。五是大力实施生态拦截型沟渠塘建设。重点在渎边公路两侧和主要入湖河道两侧建设30万平方米的生态沟渠塘,种植NP吸收能力强的水生植物,实现生态拦截。六是继续实施秸秆气化工程。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新建一座秸秆气化站。 6、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执行《横山水库水源保护区规划大纲》及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横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快推进横山水库上游太华镇区域“水改旱”、污水纳管、水土保持、涧沟整治等“四大工程”,加强对横山水库上游污染和入库水质的监测监控,确保各项指标稳定保持Ⅱ类以上。加快启动建设新的饮用水源地油车水库工程和西氿应急水源线保障工程。深化推进实施全市城乡居民优质安全供水项目,进一步扩大横山水库优质水受益面,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7、强化环保监管监测。认真贯彻执行新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坚持高压监管,建立形式多样、时段多变、富有弹性、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立体式现场执法监管体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排污许可证管理和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金融政策等环境管理体制的建立,今年先启动对陈东港开展上下游之间区域补偿的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按照“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全监测、早预警、保重点”的原则,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能力到位、手段齐全、装备先进的环境预警监测系统,全面提升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和灾害的能力和水平。重点要加快建设并全面完成覆盖全市水域的1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对横山水库饮用水源地、11个小康断面、28个河长制断面、41个水质功能区以及293个农村地表水断面的监测,加强对沿湖水域蓝藻水华动态变化的监测预判,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防止发生太湖水质危机和生态破坏事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完善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切实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作用;发挥市太湖办综合牵头协调和推进作用;发挥六个专业办公室具体分工实施、推进整治的职能作用;全面建立全市290条河流“河长制”管理措施;各镇、园区、街道同时要相应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度,并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归口部门,使水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扎实推进和落实全市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 2、加强责任落实。要建立相关责任部门实施综合治理的联动机制,明确全年“治太”主要目标任务的责任分工。市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和企业搞好综合治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及时发现、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市太湖办、发改、经贸、农林、水利、水务、建设、卫生、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强化属地负责制,各地要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机构建设,强化企业监管,确保辖区内企业不发生违法排污行为和水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要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制,对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严肃查处。要强化履责督查和责任考核,对机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的考核和对镇、园区、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均要把“治太”工作列为考核内容。 3、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大治理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合理编报治太项目,积极做好国家、省、无锡市的治太资金争取工作,充分发挥污染防治资金和奖励基金的作用;要引导外资、民资和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和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要按照新的征收标准,征足用好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等资金,保障全市水污染治理的财力基础。 4、加强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跟踪报道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定期公布重点断面的水质变化。要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对造成水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保护水源、优化环境”的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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