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09]1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市外贸企业融资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六日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市外贸企业融资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战略,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外贸严峻形势,保持、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和地方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大全市外贸企业融资扶持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支持外贸发展的工作主动性 各涉外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对外贸易尤其是外贸出口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动加强银贸协作,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外贸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措施。 二、采取有效举措,认真办好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 1、拓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为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各商业银行根据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和审查,并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发放出口退税保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应得退税款的7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各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银发[2001]276号”《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拓出口退税账户托管业务。一要切实改进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加大对出口退税账户托管业务的开拓力度。二要做好专用账户的开立与监管工作,方便出口企业开户,明确账户的专门用途和使用期限。三要按照商业性贷款经营原则强化贷款管理,认真核实企业出口贸易的真实性。四要主动加强与各级税务部门、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在贷款期间,企业出口退税专用账户的唯一性、固定性,促进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稳步发展。 税务部门要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前提下,认真配合商业银行做好该项贷款工作。要确保贷款企业出口退税专用账户的唯一性,保证退税款退入该专户,不得转移。在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全部偿还之前,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得为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转移手续(国家法律特殊规定的除外),税务部门应为商业银行查询出口退税企业资信提供方便。 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做好国税部门、各商业银行和出口企业三者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在加强相互间的合作,确保出口退税账户唯一性、账户的合理转移等方面,为国税部门和银行提供必要支持。要主动了解和掌握对外贸易政策、形势,及时向商业银行通报出口退税政策变动情况和出口企业的经营情况,指导各商业银行增加对出口企业的信贷投入。 2、推广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简称“信保融资”,是指出口企业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后,凭取得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和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单,以及企业、商业银行与中国信保签订的《赔款转让协议》,在货物出运后,持中国信保出具的《承保情况通知书》,向商业银行申请发放发票金额相应比例的出口贸易融资款项(一个帐期内的融资比例不超过买方信用限额的80%)。“信保融资”使企业获得了收汇安全保障的同时,提前将应收账款转换成了流动资金,减少了企业资金占压,加速了企业资金流动,规避了汇率风险,具有融资方式便捷、融资成本节约、融资币种灵活等特点,是当前新的国际经济形势下一种有益的金融创新。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优势,加快引导外贸企业加强贸易风险管理,加强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推广,积极提供优质保险保障服务,有效推动地方对外贸易发展。 各外贸出口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加强自身风险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贸易结算方式,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加快提高企业竞争力,不断开拓新市场,扩大企业出口规模。 各商业银行要主动加强与各级税务部门、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加强贷款管理,严格贷前审查、贷后检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确保上述贷款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