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8]198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赢,推进农业经营规模化和生产方式现代化,促进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市场需求、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的精神,我市制定了《宜兴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探索,积极申报试点。 附:《宜兴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宜兴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 (2008年-2010年) 一、目的和意义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或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载体,对一定区域内的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逐步提升耕地质量;实施村庄整理或搬迁,促进农村居民居住相对集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建设大面积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保障发展的目标。 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有利于解决农村耕地分散、村庄布局凌乱、户均占地偏大、农业生产方式落后、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和矛盾,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对传统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习惯的改革,是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我市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变的有效措施,是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以综合运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以建设连片优质良田、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稳步提高单位面积产出为目标,通过大规模农地整理,推进农业经营规模化、农业生产现代化;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用地结构,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农民向城镇或中心社区集中居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村居民集聚化、农村配套服务规范化,真正实现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市场资源集聚的目标。 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应在“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农民利益不受损、国土规章不违背”的前提下,遵守以下具体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城乡。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用地布局优化,推进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2、规范操作,合理安排。坚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镇村,合理安排工程时序,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突出重点,以农为主。以建成大面积连片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确保建设工程实施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行规模生产,发展现代农业。 4、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工程建设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并采用市场方式进行运作。 5、积极探索,总结创新。万顷良田工程是一个全新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必须开拓思路,积极探索,走出一条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新路子。 6、生态优先,注重实效。项目规划要注重实效,工程建设要有利于美化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平衡,达到可持续的和谐发展。 7、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工程建设应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发展策略。根据各地地形与地方农业经济紧密相关的特点,结合农业生产条件,对不同区域确定不同的发展目标,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形成互联互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8、尊重民意,维护权益。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取得农民认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试点总体目标 通过申报万顷良田建设试点,至2010年,建成3-5个分片 300公顷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总规模达1000公顷以上,新增耕地面积30公顷以上。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平台,有效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四、申报条件 1、分片工程面积300公顷以上的农用地整理规模,工程项目区内不得安排安置用地; 2、镇、村有积极性,具有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政府财政或社会化资源配套能力; 3、征得工程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4、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规划; 5、工程区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五、注重相关政策的衔接 1、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衔接; 2、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代高效农业基地相衔接; 3、与矿山宕口、砖瓦窑厂等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相衔接; 4、与太湖保护区、横山水库上游村企治理相衔接; 5、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衔接。 六、试点操作程序 1、编制方案 各镇(园区、街道)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试点,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编制试点规划方案。规划方案要在工程区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2、申报审批 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市人民政府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公示、听证材料和无锡市人民政府初审意见。省国土资源厅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符合要求的,下达试点任务。 3、实施试点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建设任务,组织相关部门和镇(园区、街道)编制实施方案,推进建设工作。 4、检查验收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督查,并进行年度考核。全部完工后,对照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初验,初验合格后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做好土地登记和确权工作。 七、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农办,市国土、发改、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政策研究、试点单位和实施方案的审定以及工程推进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检查评估试点工作。试点镇(园区、街道)要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 (二)资金保障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负责筹措工程实施专项经费。对符合国家级和省级投资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立项后,由国家和省级拨付相关费用。同时,市级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中将安排一部分,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三)技术保障 在实施过程中,聘请专家教授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工程实施技术指导。涉及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等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 (四)监管保障 工程实施资金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予以使用、结算和管理,工程实施后进行审计,并作为验收的必要条件。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对工程实施中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