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9期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2012-1-31)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29:17   [        ]     
文号 宜政发[2008]186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意见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档案工作,提高全市档案管理水平,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推进富裕和谐秀美新宜兴建设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

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宜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提高档案资源管理水平,努力发挥档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档案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做好档案工作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从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档案工作的新要求,研究档案工作发展变化的新规律,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各级档案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承担起保存社会记忆和服务现实工作的重要任务,客观真实记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辉煌成就和经验教训,为各项工作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指导实践、规划未来提供依据和参考。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手段,为辅助领导决策和部门工作,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档案工作水平

1、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宜办发[2008]25号《关于档案工作年度考核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履行监督、指导的职能,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认真接受年度考核。

2、进一步加强市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市定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及时做好项目日常各类文件材料的积累、归档和安全保管工作。市档案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与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一起,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能,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强企业、行政村和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市档案局要与工商局、工商联等部门合作,推动民营企业建档,服务企业发展。各镇、园区、街道要负责牵头,由市档案局提供业务指导,帮助村委会和社区做好建档、巩固和提高工作,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三、创新机制,进一步拓展档案馆服务功能

1、加强档案馆资源建设。有关单位要按照《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档案进馆工作,不得擅自推迟移交或截留档案。市档案馆要主动做好撤并机关、市属改制企业、涉民档案等的进馆工作。要贯彻落实锡委办[2008]97号《关于做好向档案部门移交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锡所作亲笔题词工作的通知》,全面收集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宜视察所作的亲笔题词、题字和书信等。要加强对我市重大活动(事件)、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接收,防止这些珍贵档案损毁散失。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鼓励集体或个人向档案馆捐赠、寄存,必要时档案馆可以进行收购。

2、切实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市委、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宜政办发[2008]59号《关于做好已公开现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宜档发[2008]6号《关于做好已公开现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及时向市政务公开信息查询中心报送可公开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现行文件及其它出版物,及时向市电子文件中心报送电子文件。市档案馆要精心管理,提供方便条件,便于群众获取公开信息,让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相关政策有更多的知情权。

3、提高档案服务质量。查档窗口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社会需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科学性、系统性的信息参考和依据,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市档案馆要根据需要,主动开发利用馆藏资源,编辑出版地方史料,举办展览,参与文明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爱国爱乡教育,发挥档案的社会宣传教育作用。

四、加速推进,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1、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档案数字化是电子政务的基础性工作。市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档案保密要求,在市档案局的指导下,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确保2010年底前基本建成档案全文数据库,实施网上查档工程和非秘密档案资源单位内部共享。

2、加强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各地区、各单位要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纳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用。各机关要按照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妥善做好电子文件的保真、保密和保存工作,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

3、加快数字档案馆建设步伐。市档案馆要健全电子档案接收体系、传统档案数字化体系、数字档案编目体系、数字档案存储体系、数字档案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技术先进的档案管理系统,完善档案互联网站,力争在2010年初步建成数字档案馆。

五、加强领导,不断改善档案工作保障条件

1、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要把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档案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市综合考评办要把档案工作纳入镇、园区、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每年定期听取档案工作的汇报,检查、指导档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切实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档案干部,加大档案干部的培养交流力度。要重视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档案人才。要关心档案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认真解决好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市财政局要将国家档案馆的重要档案征集费、重点珍贵档案和褪变档案抢救费、档案日常维护费、档案资料编研费、档案信息化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要认真落实每卷(册)档案每年维护费不低于2元的标准,保证档案资源建设的需要。各单位要妥善解决档案馆(室)必要的消防、安保、温湿度控制以及其它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宜兴市人民政府

○○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