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8]15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实行双河长制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49号)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8月20日在省环保厅召开了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漕桥河为示范,着手全面开展主要入湖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工作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8月) 2、编制阶段(9月-11月) 3、论证阶段(11月-12月) 4、报批阶段(12月底前) 会议特别强调指出:要切实将“双河长”制履行好、执行好。会议明确,省定主要入湖河道规划编制由省级河长单位负责,所在地方提供相关配合。会议要求,各地方层面河长要加强工作组织和协调,要落实地方各有关部门、镇主动参与和配合,要按照规划编制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提供基础材料和数据,协助编制单位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和镇要确定责任人和联络人,作为规划编制工作技术组成员,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的有序开展。 根据以上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定入湖河道我市涉及9条,即漕桥河、社渎港、大浦港、殷村港、乌溪港、大港、洪巷港、官渎港、陈东港,除漕桥河规划已编制完成外,其他8条河道规划编制将全面展开。按照河长负责制的要求,各河长单位要认真做好省级规划编制单位来宜进行规划编制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落实市各相关部门和镇主动做好相关基础材料和数据的提供及服务工作。 2、各相关部门和镇,从现在起,要预先做好8条入湖河道规划区内相关治理项目的编报工作,确定项目内容,初定项目方案,努力将更多的项目列入规划中。 3、各相关部门和镇,要确定涉及8条河道规划编制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希按附表要求于 8月30日前填报后送河长单位和市“太湖办”。 附:宜兴市主要入湖河道规划编制联系人表(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