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8]10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随着主汛期的到来,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随时都可能出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着严峻考验。为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分级落实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一旦因防治不力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看到当前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防灾保安工作上来。各有关镇(园区、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任务。尤其是太华、张渚、湖父、丁蜀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更要高度警觉起来,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及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建立健全防灾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纪律 各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的应急预案,提前落实应急所需的人员和物资,着力提高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险情巡查责任制以及灾情上报、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使灾害防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纪律,汛期尤其是台风和强降雨期间,市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和各有关镇(园区、街道)要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灾情。 三、要全面加强监测预报,提前落实防治措施 各地要尽快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已知隐患点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撤离避险。太华镇襄阳滑坡、三儒里危岩等地质灾害高危区域要在去年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好住户搬迁工作,确保不再有群众入住。对新发现的潜在危险点,要保持密切关注,随时掌握其发展变化情况,提前落实防灾和避险措施。要加强重点区块及易发区内重要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一进行彻底排查,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地质灾害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进入,杜绝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同时,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未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未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措施而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要进行严肃查处。 四、要加快普及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灾能力 各地要通过发宣传册、贴告知书、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基层群众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放到防治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向他们讲清楚地质灾害的防范措施,讲清楚发生灾害时的应急办法,使广大群众能主动进行防灾避险、积极投身群测群防,齐心协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抗灾自救工作。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