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8]10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当前太湖治理应急处置措施,有效防范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我市饮用水安全,根据省、无锡市政府有关精神,现就做好太湖治理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镇、园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应急处置、安全供水的要求,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实行领导带班负责和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进一步把应急治理、确保安全度夏的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大蓝藻打捞力度。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丁蜀镇、周铁镇、新庄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三包打捞”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水域的打捞工作,并加强巡查和督查力度,及时调度力量,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吸藻、捞藻,努力做到“日生日清”,确保不因蓝藻大面积堆积而发生水质黑臭现象。 三、全力做好安全供水应急保障。要迅速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以确保我市沿湖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市水务办、水利局、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对水源地的水质、自来水制水及出厂水质和城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按照应急管理的要求,抓好各项监测措施和制度的落实,随时掌握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同时,市水务办要加强对全市所有自来水厂的检查指导,对重点水厂要委派驻厂人员实施 24 小时监管。要进一步完善全市所有水源地水质预测预警机制,确保自动在线监测正常运转,实时掌握各水厂水质变化状况。 四、加强太湖水水质应急监测。市环保局、水务办、水利局、卫生局等职能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开展相应监测预警工作,要分工包干落实监测责任,狠抓巡查和监测预警,坚持日测日报,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及时准确掌握太湖水质变化情况、蓝藻情况及自来水水质情况,为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严格执法、铁腕治污。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六查一提高”专项行动,保持对污染企业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偷排、超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市经贸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坚决关停“五小”企业,对达不到污染排放新标准的以及属于落后产能的,坚决实行限期治理或予以淘汰。市农林局要组织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提出分类治理要求,全面取缔太湖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六、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要慎重、严密、科学、有序、透明、及时地发布权威信息,让社会公众了解各级政府在太湖治理及供水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增进了解,增强信心。重大信息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