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6期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防洪工作职责的意见(2012-1-31)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19:56   [        ]     
文号 宜政发[2008]112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意见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城市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商业中心,其防洪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和水平,保障城市防洪安全,现就城市防洪工作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坚持城市防洪建设与城市发展布局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汛指挥系统建设,认真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制,切实提高决策调度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抗灾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与保障。

目标任务是:通过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采取非工程措施等途径,使城市防洪规划项目建设到位,防洪体系建立完善,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高,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确保城区不受淹。遇短期强降雨,低洼地区内涝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遇超标准降雨和洪水,城市防洪应对有序,力降灾害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城市防洪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城市防洪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挥协调,汛期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城市抗洪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王中苏同志任组长,周中平、徐球、金新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建设局、水利农机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水务办、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宜城街道、丁蜀镇、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金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市防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建设局:负责宜城城区排水系统的建设管理,做好宜城老城区排水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新城区排水系统的高标准建设,定期做好宜城城区排水管道的疏通和排涝泵站的维护;负责宜城城区及居民小区防洪排涝预案的制订和实施。

市水利农机局:负责组织城市防洪规划及城区河道蓝线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负责城市重点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调度;负责水系调整和涉水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城市防洪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城区行洪河道清淤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区河道的执法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在城市防洪规划完成报批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协调相关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防洪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在征求水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办理涉及水系调整和涉水项目的规划许可。

市城管执法局:按有关规定做好城区河道的清淤保洁、长效管理及部分行政处罚工作;配合市水利农机局做好城区河道的汛期清障;配合市建设局做好城区和居民小区的防洪排涝工作。

市交通局、水务办、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成员单位:根据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城市防洪工作。

宜城街道:负责做好宜城各社区居委群众的抗灾动员,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城区防洪排涝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出行方便。

丁蜀镇、环科园、经济开发区:按照城市防洪规划,全面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防洪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重点措施

1、切实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城市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工作班子,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层层分解责任,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城市防洪工作有效开展。

2、切实加强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门要加快城市防洪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紧密结合城市发展与城区防洪现状,科学制定近期适应性规划和远期战略性规划。城市防洪工程要与城市景观建设等其他基础设施相协调,要加快防洪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快建设进度,严把工程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

3、切实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管理。建设部门要按照排水标准与城市防洪标准相协调的原则,对现有的城市排水系统全面进行排查和评估,结合市政道路和老城区改造,对排水标准偏低地区及时进行升级完善。同时,切实加强日常管护,定期开展排水沟系的清淤和排涝泵站的维护,确保城区排水畅通。

4、切实加强城市水系管理。规划、水利部门要严格涉水项目建设的规划许可审批,占用河道、跨河设施建设等项目必须符合城市防洪规划。市水利部门要加强城区河道的执法管理,加大对堵塞、侵占、毁损、填埋自然河道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城管执法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共同做好城区河道清障和长效管理工作,确保行洪畅通。

5、切实加强各部门间的团结协作。城市防洪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的防洪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基础工作的落实,一旦出现汛情,要服从大局和统一指挥,切实担负起城市防洪保安的光荣使命。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