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8]91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官林、高塍、万石、芳桥镇人民政府: 4月27日以来,你们从“治太”大局出发,按规定迅速组织了一批打捞队员和船只,对口支援沿太湖镇(街道)开展蓝藻打捞工作。由于打捞队伍人数较多、工作条件比较简陋,因此,做好蓝藻打捞队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尤为重要。各镇(街道)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蓝藻打捞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要确保交通安全。要安排车况较好的车辆和持有驾驶证的司机,统一接送打捞队员,并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因分散交通而带来的安全隐患甚至交通事故。 二要确保饮食安全。要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打捞队员的用餐问题,并切实把好食品的安全卫生关,确保不出现食物中毒事故。 三要确保作业安全。要加强对打捞队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引导他们规范作业行为,并按照人手一套的要求,将救生衣全面及时发放到位,督促他们按要求正确穿戴。遇有恶劣天气,要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杜绝发生翻船和人员溺水事故。在保证每天8小时作业时间的基础上,要妥善安排好打捞队员的休息场所和轮休时间,防止出现高温中暑等现象。此外,要安排专人负责看管打捞船只、设备等物品,避免财产损失。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