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5期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等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宜兴市百家企业节能竞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2011-12-7)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18:2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08]75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市经贸局、环保局、统计局、宜兴质监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2008年宜兴市百家企业节能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2008年宜兴市百家企业节能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经贸局  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  宜兴质监局)

高能耗工业企业是能源消费大户。去年,通过开百家企业节能竞赛活动,加强了重点高能耗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监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节能降耗工作;但2007年全市能耗3000吨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仍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8%左右。高能耗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为进一步强化重点能耗企业用能监督管理,突出抓好高能耗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促进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和环境制约,确保实十一五末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约束性目标,今年,将继续在全市开百家企业节能竞赛活动。现就竞赛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十七大神为指导,围十一五能降耗目标,以高能耗工业企业为重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节能降耗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加强监管相结合,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百家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更大的实质性进展,为顺利实现全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百家企业能源利用效率较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省内行业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内行业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2008年百家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9%以上;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进一步加强,进出厂和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检定率达到100%。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通过计量合格确认评审。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根据20084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百家企业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为企业节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企业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08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将本企业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逐级考核,加强监督,强化节能目标管理。

(二)健全能源计量,加强能源利用管理。百家企业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要求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耗情况、用能效率、节能措施、节能效益分析等内容。

(三)开展能源审计,编制实施节能规划。各企业要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国家标准(GB/T 17166-1997)的要求,开展能源审计,完成审计报告。能源审计之前须由质量部门做好能源计量评估工作,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各企业要通过能源审计,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企业节能规划,并认真加以实施。

(四)加大技改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各企业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切实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转变增长方式和调整结构的根本措施来抓,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

(五)加强管理考核,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并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等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反之,给予必要惩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环保、经贸、统计、质监等四部门组成的节能降耗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相关节能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各镇、园区、街道要明确节能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本地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节能管理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并督促实施;将百家企业列入本地节能重点监测监察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用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强重点能耗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力度,并按照《节约能源法》强化各企业的能源监测,帮助企业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依据《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对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检查;要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省重点能耗企业全部达到省级计量检测体系确认以上水平;督促企业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指导企业加强对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加强对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等。建立百家企业节能活动信息系统,负责跟踪、统计、审核百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及其相关数据,每年公布二次。

(三)建立激励机制。百家企业节能竞赛活动列入各镇、园区、街道百分考核;百家企业节能情况按宜兴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行考核,活动优胜企业报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并优先考虑申报国家、省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的千万元以上节能项目竣工验收后,市政府给予10万元/只的奖励;对实施余热、余压、余气等能源综合利用并经确认的,按国家相关政策予以扶持。

(四)加强宣传培训。重点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国家节能政策和节能先进企业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节能氛围。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提高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附:12008年宜兴百家企业节能竞赛活动节能考核计分办法(略)

22008年宜兴市百家企业节能竞赛活动名单(略)

3、宜兴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