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8]54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六部委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镇、村级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全市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广电局等六部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 三、相关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保证活动按要求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对“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活动顺利开展。 附:1、宜兴市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宜兴市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宜兴市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市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镇(园区、街道)、村级干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全市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为促进宜兴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更加富裕和谐秀美的新宜兴作出新的贡献。 三、宣传教育培训对象 全市镇(园区、街道)分管领导、村(居)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宣传教育培训目的和内容 宣传教育培训目的: (一)提高镇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处理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明确镇(园区、街道)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基层干部及群众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三)提高全市基层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 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耕地红线、保护基本农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 (二)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三)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认清其危害性。 五、组织实施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由市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培训任务纳入全市“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培训计划,依托市、镇两级党校通过组织各类国土资源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结合工作任务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时间安排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到2008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一年。整个活动分为组织动员(2008年1月至2月)、教育培训(2008年3月至10月)、总结迎检(2008年11月至12月)三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 2008年1月至2月,市成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部、省、无锡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项工作计划,并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全面动员部署全市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教育培训阶段 2008年3月至10月。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工作。主要活动计划是:分3期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在《宜兴日报》开设专栏,及时报道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刊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国土杯”专题征文活动;在培训对象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召开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交流座谈会。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宣传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深化“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效果。 3、总结迎检阶段 2008年11月,全市完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总结工作。2008年12月,迎接上级对我市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 (二)宣传教育培训方式 为使活动顺利实施,并切实取得实效,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采取专题讲座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内容上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为主,宣传安排上实行听取上级宣传团宣传和本市组织培训相结合。宣传培训要做到应知应会、通俗易懂,达到符合实际,学以致用的要求。 1、全市镇(园区、街道)、村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织,负责教育培训各镇(园区、街道)分管领导、村书记、村主任、居委主任。 2、镇(园区、街道)分管领导、村级干部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人数不少于应训人数的90%。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 一是组建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负责全市的教育培训宣讲任务。宣讲团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建。二是邀请上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成员来我市作教育培训。 (四)宣传教育培训的基本教材 以上级下发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为基本教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成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广电局等六部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完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早落实受训人员,明确培训地点,确定师资队伍,确保全员培训;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抓好舆论宣传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将邀请和协调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参与有关宣传活动,及时开展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象,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推动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四)搞好活动总结 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掌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在组织动员、实施方案、教育培训方式、培训质量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及早发现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纠正,促进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