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的通知(2011-12-7)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16:41   [        ]     
文号 宜政办发[2008]49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体育局制定的《宜兴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八年四月七日

宜兴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

(宜兴市体育局)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巩固体育强市成果,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的召开,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085月至11月举办宜兴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依据,以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为载体,参与、健身、娱乐、拼搏宗旨,以热烈、务实、节俭、圆满原则,通过健身竞技比赛,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健身意识和参与意识,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宜兴贡献力量。

二、各部项目设置

1、中小学生部:设篮球、田径、乒乓球、足球、羽毛球、象棋、围棋、排球、跳绳、踢毽。(10项)

2、成年人部:设篮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武术、象棋、围棋、桥牌、钓鱼。(9项)

3、老年人部:设乒乓球、木兰拳、门球、象棋、围棋、桥牌、钓鱼。(7项)

三、比赛时间及参赛办法

1、比赛时间:20085月至11月上旬

2、参赛办法:设中小学生部、成年人部、老年人部,全市各镇、园区、街道、有关部门及市级体育协会均可报名,参加以上三个部的各项比赛活动。

3、开幕式、闭幕式:

不单独举行开、闭幕式。拟定于610日(江苏省全民健身日)举行 宜兴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全民健身启动仪式

四、运动员资格

1、中小学生部按中小学生相关比赛规定参加比赛。

2、成人部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7年底前在宜兴市辖区内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外籍户口的应凭2007年底前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缴纳的养老金证明为依据),大中专在校就读学生不参加成人组比赛。

3、老年人部运动员资格按原市老年人运动会规定执行。

五、奖励办法

1、各部均设单项团体奖、单项名次奖

2、单项团体奖:视各部各单项报名队数,原则上录取三分之一名额给予奖励。

3、单项名次奖:各部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六、经费安排

1、裁判员、工作人员补贴由市统一安排。

2、各单位(个人)的参赛、食宿、服装等经费均自理。

3、相关比赛可视情况适当收取报名费。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宜兴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

名誉主任:邵亚群、洪雅

    任:程同德

任:林兆琴、魏宜明、张燕君、柳志贤、蒋永芳、卢顺祥、贾 

    员:陈盘龙、朱俊峰、潘伟明、唐建平、闵松浩、各镇、街道体育指导站站长、市级体育协会会长或秘书长。

2、专项比赛成立仲裁委员会(名单另定)

3、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办事机构

1)办公室:林兆琴兼任主任,成员为潘伟明、全大敏等,负责组织、宣传、协调、奖品等有关工作。

2)竞赛部:魏宜明兼任主任,成员为陈盘龙、华洪强等,负责各项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3)资格审查及后勤部:张燕君兼任主任,成员为朱俊峰、吴军等,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及比赛场馆、设施、器材等后勤服务工作。

八、各部各项竞赛规程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