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度全市农民居住集中(含村庄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2011-12-7)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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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宜政办发[2008]29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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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现将2008年度全市农民居住集中(含村庄整治)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居住集中(含村庄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农民居住集中工作办公室(建设局)。 市农民居住集中工作办公室(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将各镇(园区、街道)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 附:1、宜兴市2008年农民居住集中(含村庄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2、村庄整治考核标准 3、村庄整治验收资料要求(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村庄整治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标准分 100 | 1 | 组织领导 | 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全镇整治进展计划;村建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班子其他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组员的村庄整治与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 | 5 | 2 | 整治计划 | 围绕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编制好村庄建设整治规划、整治方案、整治实施目标和进展计划。 | 10 | 3 | 资料台帐 | 建立长效管理具体制度,建有台帐。 | 5 | 4 | 宣传教育 | 通过村广播、宣传栏等对村民进行村庄整治和长效管理的宣传教育,在村委或整治点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公示村整治工作进展计划。 | 5 | 5 | 房屋建设 | 新建房屋符合村庄规划,清理乱搭乱建,拆除影响交通的建筑物,整修危房,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的老建筑物出新。 | 15 | 6 | 道路建设 | 道路网络完善,硬化道路通达各自然村,路面完好,无坑洼和明显破损。 | 15 | 7 | 给水排水 | 农户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村内主要道路配套排水设施,开始实施农户家庭生活污水接入村庄排水系统。 | 10 | 8 | 垃圾收运 | 全面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配套垃圾收集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建立一支稳定的保洁员队伍,有相应管理制度,设施配备齐全。 村内无乱张贴、乱堆放,居住区环境秩序美观整洁。 | 10 | 9 | 路灯公厕 | 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配有路灯,按照300 -50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厕所,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 10 | 10 | 景观绿化 | 主要道路、河道和居住集中区实施绿化、美化工程:种植本地适宜树种;荒山绿化率达到9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3平方米;绿化由专人负责,有养护管理制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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