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3期
市政府批转市人武部关于二○○八年度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2011-12-7)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14:51   [        ]     
文号 宜政发[2008]67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搞好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是巩固国防,加强后备力量建设,树立全民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精神,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认真落实,扎扎实实地完成好今年的各项训练任务。

现将市人武部关于《二○○八年度军事训练工作意见》批转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二○○八年度军事训练工作意见

(市人武部)

二○○八年,我市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工作,以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军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以巩固和提高应对重大“台独”事变行动为目标,科学统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注重质量,突出抓好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组织指挥能力,积极探索专业技术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的训练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我市民兵队伍整体素质,为我市国防动员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训练任务

1、完成年度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任务总人数为1498人(含乡镇自训应急排540人、训练基地集中训练958人)。

2、三月份组织一期民兵应急分队连、排长集训,统一规范民兵应急分队训练内容和方法。五月份,组织市民兵应急连参加无锡军分区组织的比武竞赛,不断提高民兵应急分队整体遂行任务的能力。组织开展“民兵军事三项”竞赛选拔活动,视情组队参加省军区比武竞赛。

3、二季度,组织新提升专武干部参加省军区专武干部集训,组织专武干部参加无锡军分区组织的集训,着力提高专武干部队伍素质,抓好专武干部队伍建设。

4、二季度组织民兵侦察骨干参加省军区组织的训练。组织四会教练员参加分区组织的集训考核,突出教学法、组训法和管理法训练,加强新知识、新技能和电教技术学习,提高专职教员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5、一季度,组织参加无锡市重要目标防卫训练演练。

6、二季度组织抓好信息作战分队、通信连、医疗救护分队的训练工作,不断提高民兵重点分队实战化训练水平。按照“编、训、用”一致的原则,组织应急维稳和“水、电、气、化、火”应急救援分队开展非战争行动训练演练。

二、训练对象和时间

训练对象主要是市人武部机关干部、专武干部、预备役部队、民兵干部和专业技术分队的民兵。训练时间,民兵干部、通信专业为30天,退伍军人复训为10天,其它专业为15天,专武干部暂定7天。

三、训练内容

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应急分队、步兵分队和各种专业技术分队按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大纲要求组织实施,市人武部机关按照合成军机关训练大纲和江苏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训练纲目实施。

四、训练方法和完成时间

根据全市受训兵种和任务,民兵训练分期分批在市民兵训练基地集中进行,自2月上旬开始至9月份结束。各单位参训时间另行通知。预备役部队训练由市人武部另行发文明确有关事项。

五、训练保障

1、参训人员误工补贴由原单位发放。

2、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参训人员训练期间的生活费、训练器材费、办公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医药费、保险费、政治教育费等由各镇、园区、街道财政支付,标准为每人180元。

3、成立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教学协作网,教员由各镇、园区、街道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及驻宜部队抽调,集中备课,统一施教。

4、训练期间所需武器弹药及器材由市人武部保障。

六、组织领导及考核验收

1、成立民兵训练领导小组,由市人武部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教学组、政工组、后勤组。

2、民兵参训期间,各单位专武干部要跟踪管理,跟班跟训。各镇、园区、街道民兵应急分队水、电、气、化、火应急救援分队由本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据《民兵应急分队训练大纲》有针对性地组织训练,年内市人武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3、所训科目按照总参颁发的《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考核验收。

附:宜兴市二○○八年度军事训练任务分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