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08]58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意见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要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必须大力开展质量振兴工作,把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贯穿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面提升宜兴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适应新时期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新要求,大力推行知识产权、以质取胜、名牌和技术标准战略,不断提升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和质量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就开展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促进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为统领,确立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与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并重并举的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以质取胜、名牌和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战略,抢占城市竞争制高点。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夯实各项质量基础,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充分运用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共同推动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工作。 二是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发展的质量和增长的效益,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培育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以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竞争能力全面提升。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推进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的过程作为造福百姓、服务百姓的过程,在推进进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工作目标 2008年通过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县(市)验收,实现我市由质量振兴向质量立市的跨越式发展。 质量管理:大力推行国家《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先进管理标准,卓越绩效贯标企业4家,其中创建2个卓越绩效达标企业。重点加强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建筑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国家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品牌建设: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省名牌产品累计分别达到10只、19只和56只;争创1只出口免检商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累计分别达到10件和56件。新增商标注册230件,累计总量达4300件。 技术标准:主要工业产品90%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新增采用国际标准42项;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项;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家,建立省级农业标准2项,市级农业标准5项;争取1~2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在我市设立。 服务质量: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居全省领先水平,制定服务标准1项;创建1个服务标准化基地和示范点;争创省服务名牌1~2个。 工程质量: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其中,优良品率达到50%以上,争创1~2个省及省级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名牌工程。 科技创新: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创建国家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1~2家;新授权专利500件,发明专利申请占申请总量的20%以上。 节能减排:主要工业产品的能耗、物耗、水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达到生态型城市考核要求。空气、饮用水、环境噪声达到省规定指标,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二、战略举措 1、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质量赶超、质量兴企、质量兴业等活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快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等认证步伐,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引导激励广大企业和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优先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信息数据库,帮助企业依托专利信息机构或信息网络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落实扶优扶强政策,重点扶持质量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加快结构调整,开拓国内外市场。 2、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培育自主品牌力度,以品牌为纽带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增强企业品牌实力。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积极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品牌和服务业品牌;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农产品品牌。形成一批体现宜兴特色、行业先进、服务领先的品牌集群,创建一批在国内、国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中国名牌,鼓励通过行政认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大力实行品牌奖励机制,对获得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江苏省名牌和著名商标的企业及相关部门按“又好又快”政策分别给予奖励。在政府招投标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中,对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优先订购制度。 3、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加强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推进人才、专利、技术标准的协调共进,探索形成原创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标准研究促进科技创新、标准应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大力开展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为主的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社区标准化建设;构建与宜兴出口贸易相适应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改进和完善技术贸易措施,全面实现宜兴企业及产品与国际市场、国际标准接轨。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的制订。对提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按“又好又快”政策分别给予奖励。 4、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拥有量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树立知识产权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加大知识产权法制和知识的宣传,使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倡导企业主导产品专利支撑创新模式,加大自创产品出口向贸易目标国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力度,引导企业走知识产权保护下占领市场的新营销模式。建立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体系,坚持不懈推进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在优势产品及集群产业中创造更多的专利保护群,力争在关键技术的专利保护上取得重大突破,提高我市优势产品和集群产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加大创新成果专利申请力度,逐步消灭生产型企业无专利现象,使专利申请增长率高于经济增速,确保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占比两大实质性质量指标处于全省前列。积极组建知识产权应急及预警机构,帮助企业应对可能遇到的涉外知识纠纷;组建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国际贸易专业知识背景专业人才政府咨询专家组,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支撑。 三、工作重点 (一)提升高效农业发展质量,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以优化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为目的,围绕高效农业技术、品牌特色资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订符合宜兴农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扩大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以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农产品企业为主要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企业尤其是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扩大农产品出口。重点在蔬菜、林果、茶叶、水产、畜禽等一批覆盖面广、竞争力强、知名度大的农产品和加工食品中大力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工作,切实提升农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水平。同时确保市科技三项经费按一定比例用于农业科技投入,并优先用于农产品质量建设,构建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提高重点产品质量水平,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加强重点产业重大科技成果的研究,加快提高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示范作用,辐射更多的企业和行业。切实落实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职责明确、法人首责、一票否决、有错必究”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质量责任到位。加大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电线电缆、油漆涂料、印铁制罐、化工和食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对质量低劣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予以曝光,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突出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生产;强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防止不合格商品进出我市。完善质量分析制度、质量问题报告制度以及质量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三)争创服务品牌,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坚持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互动,推广应用先进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在现代物流、商务、职业教育等新兴服务业,商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业,以及其他消费热点领域,加快形成一批服务业名牌企业。充分发挥名牌企业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管理效应和品牌效应。要以建立标准化基地和示范点带动的形式,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和质量水平,促进服务业升级换代。 (四)加强计量保障,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积极推动《能源计量法》的贯彻实施,突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监管,积极发展工程计量,密切结合新型工业化进程,提高计量工作在能源统计审计、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循环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好能源计量服务及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发挥能源计量工作在促进企业合理利用能源、提高利用效率及节能降耗工作中的作用。推动节能环保自愿性认证工作,进一步扩大民用和工业终端用电设备节能认证工作,在城镇用水产品认证基础上,推进农村用水、工业用水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全面实施计量节能服务工程、民生计量执法工程、计量科技创新工程。在水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和电力等重点能耗行业组织开展节能监测和技术培训工作,引导全市深入开展节能降耗活动。 (五)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全面贯彻《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工程项目为中心,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把好工程建设原材料、购配件质量关,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全过程跟踪监控,促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借助和运用高科技手段和力量,破解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难题,开展工程建筑性能试验研究,对工程项目功能、结构、节能、消防等方案进行科学论证,有效保障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类强制性标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和质量创优,对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退出建筑市场,对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认真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强制性审核,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启动一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减少污染物排放。省级以上开发区企业全面贯彻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标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原材料、能源和资源。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围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能源、资源和安全产品的准入许可,对能源资源消耗不符合国家规定、工艺装备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企业实施限期关停并转。严禁污染环境、危害安全健康的废旧物资进出口我市。 (七)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作为质量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有效控制农兽药残留危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动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提高食品工业整体水平。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决淘汰不具备生产和经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的食品企业。完善餐饮食品卫生监管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和经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印制食品假包装和假标志等非法印刷品、获证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八)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和竞争力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设,充分依托与我市全面合作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积极鼓励专利申请,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积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调整和完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实施具有宜兴特色的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公开的知识产权网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面、便捷、便利的服务。吸引国内知识产权机构进入,加快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的市场化步伐,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设,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和产品群,提升宜兴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九)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提升提供重要支撑 以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为依托,不断加强全市检验资源的配置,加快计量测试、质量检验和标准化服务等公共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资源集聚、效应显著、专业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完备和信息化程度高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打造我市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检验基地,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撑;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建设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完善新产品开发、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渠道,改造落后装备和工艺,完善技术保障手段,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快全市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步伐,切实解决一批重点产品的关键技术,从根本上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不断增强持久性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创业中心(孵化器)、特色园区等“三创”载体组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培训等便捷服务,重点扶持建设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对接机制,引导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服务。 (十)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突出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对制假售假者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运输、设备等便利条件的不法分子,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深化区域质量整治,建立和完善行政辖区责任制等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坚持执法打假与监督服务相结合,建立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积极组建知识产权应急及预警机构,完善知识产权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帮助企业应对可能遇到的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作联系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知识产权违法侵权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遏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侵权案件举报渠道,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齐抓共管,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对于一些重大活动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参加,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打假工作。 (十一)倡导诚信经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以质取胜”、重视知识产权的发展理念,强化“失信受罚”的风险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生产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危及安全的产品,不偷工减料、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积极实施“正版正货”承诺计划,树立一批制售“正版正货”的诚信企业。发挥信用中介机构的作用,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快推进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把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公平买卖、财务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认证、专利、商标和版权保护等作为评价指标,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对企业财务失信、质量失信、债务失信、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实施质量、专利、商标、版权信用违法“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机构,一律不得再行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银行、国土、保险、税务等部门不予支持,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其退出市场。 (十二)加强人才培养,全面提高质量管理队伍素质 依托“教授之乡”的资源优势,构筑宜兴质量与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加强岗位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与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快引进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对经市人事部门认定的留学人员、博士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质量与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参照科技“三创”人才政策给予支持;加快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资助一批企业家参加各类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自主创牌中的核心作用;探索政产学研联盟的新途径,切实加快“三创”载体建设,利用同国内外著名教育机构、高校的合作,有重点地培养一批在行业中有重要影响力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加快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知识产权管理、实务操作和中介服务人才的培养步伐。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实施质量与知识产权 “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和市质监、发改、经贸、财政、工商、建设、科技、农林、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检验检疫、环保、公安、旅游、安监、交通、文化、外经、电信、人民银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各镇、园区、街道及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的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 (二)强化考核工作机制 各镇、园区、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确保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在本地、本部门的全面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镇、园区、街道及有关部门在工作中一定要责任到人、目标到位、按时问效,层层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强化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督察考核制,形成政府统揽、行业主抓、整体推动的工作机制。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各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相关重大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创建工作,形成各级重视、媒体宣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推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宜兴市“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促进年行动计划(2008年度)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宜兴市“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促进年行动计划(200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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