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08]5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宜兴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七日 2008年宜兴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坚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江苏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建设更加富裕、和谐、秀美新宜兴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重点监督内容 1、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和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写、行政职权目录及其职权运作流程的落实情况。(检查时间:二季度) 2、《宜兴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检查时间:二季度) 3、抓好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的落实,督促各个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检查时间:三季度)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优秀卷宗进行展评。(活动时间:三季度) 5、开展罚缴分离、罚没财物处理、涉案财物评估、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的检查。(检查时间:三季度) (二)常规监督内容 1、2007年市政府行政措施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满一周年情况的检查; 2、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3、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上报备案情况; 4、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情况; 5、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情况; 6、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执法监督检查。 2、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于监督检查重点,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应当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可以会同市监察局,并邀请市人大内司委、检察院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参加检查,采用听汇报、查台帐、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问卷调查及观摩执法现场等方法进行,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于常规监督内容,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应当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狠抓落实,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3、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及时总结、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相关机关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实施满一周年报告制度的市政府行政措施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实施满一周年报告制度的市政府行政措施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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