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8]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慈善会关于做好2008年慈善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四日 关于做好2008年慈善工作的意见 (市慈善会) 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更加富裕和谐秀美的新宜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精神,促进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8年慈善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扶贫济困为宗旨,以满足困难群体基本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坚持政府支持推动、部门协调配合、慈善会自主运作,巩固慈善成果,拓展慈善资源,促进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8年,积极完善“六大慈善救助工程”,创新开展各类慈善活动,扩大慈善捐赠范围,提高慈善工作水平。 (一)慈善资金募集工作目标: 1、慈善“一日捐”资金达到700万元以上; 2、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慈善救助75万元; 3、各类慈善资金到账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慈善救助工作目标: 全年救助各类弱势群体3.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500万元。 1、对5000名困难学生实施助学资助,计划发放资助金650万元; 2、对2500名急难危重病人及天灾人祸人群实施医疗及应急救助,计划发放救助金700万元; 3、对400名白内障患者、失聪儿童、重度精神病患者实施康复治疗资助,计划发放资助金250万元; 4、对4500名五保对象实施医疗补助,计划发放补助金90万元; 5、对近14000户低保家庭实施生活补助,计划发放补助金700万元; 6、对2600名低保对象、特困伤残军人实施医疗门诊补助,计划发放补助金110万元。 三、工作重点 2008年,着力实施“四个拓展”,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着力拓展慈善理念宣传,努力营造扶贫济困的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强帮弱、户帮户、人帮人的慈善氛围,为慈善事业向纵深发展营造浓郁的社会环境。 (二)着力拓展基层慈善组织,扩大慈善社会参与度。加快发展基层慈善工作,尚未建立慈善分会的镇、街道,年内必须全部建立慈善分会,实现基层慈善组织全覆盖。 (三)着力拓展慈善募集活动,扩大慈善资金总盘子。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募集活动: 1、大力开展慈善“一日捐”。建议标准为: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捐赠500元/人、副科级干部捐赠400元/人、一般工作人员捐赠300元/人;教师、银行系统职工捐赠150元/人;工矿企业职工捐赠30-50元/人。 2、做好113家已认捐企业二期慈善资金的到帐工作。 3、积极开展新一轮慈善资金认捐活动。由市慈善会牵头,以慈善分会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新一轮慈善资金认捐活动。 4、大力开展慈善物资募集活动。积极动员大型商场、超市、粮油企业捐赠大米、食用油、棉被、冬衣及其它生活用品。 (四)着力拓展六大慈善工程,扩大慈善救助标准额。大力实施助学、助医、助残、助困、助老和应急救助等六大慈善救助工程,逐步提高慈善救助标准。 1、助学工程: (1)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小学生、初中生资助300元/人/年; (2)对贫困高中生(含各类技校生)资助1000-2000元/人/年; (3)对贫困大学生(含大专生)资助3000-5000元/人/年; (4)对孤儿及特别困难的大学生最高可资助8000元/人/年。 2、助医工程: (1)对未成年人的医疗救助:对患白血病、尿毒症、其他重病需器官移植采取保守疗法或术后长期服抗排异药的,给予10000元/年的救助。对白血病换骨髓、尿毒症换肾、其他重病需做器官移植手术治疗的,给予50000元/人的救助; (2)对通过医治能恢复劳动能力的成年患者的医疗救助:对患白血病、尿毒症、其他重病需器官移植采取保守疗法或术后长期服抗排异药的,给予10000元/年的救助; (3)对其他各类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除医疗保险外,自费在5万元以下的,给予1000-3000元/人的救助;自费在5万元-10万元的,给予3000-5000元/人的救助;自费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00元/人的救助。 3、助残工程: (1)对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治疗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例的救助; (2)对失聪儿童需做人工耳蜗植入术及听力培训的,给予一次性50000元/人的救助; (3)对重症精神病患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视实际情况给予2000-5000元/人的救助。 4、助困工程: 对全市低保对象家庭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5、助老工程: 对全市五保老人给予200元/年的医疗救助。 6、应急救助工程: 对由于意外发生天灾人祸造成人身伤害及生活无着的人群,视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1000-5000元的救助。 四、活动形式 (一)加大慈善劝募力度,不断扩大慈善爱心人士队伍 1、召开全市慈善“一日捐”暨慈善事业推进会。通过会议发动,进一步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做到慈善事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确保年内完成全年慈善资金募集目标。 2、加大基层慈善组织劝募力度。依托基层各慈善分会,扎实开展慈善资金认捐劝募活动,进一步壮大慈善资金实力。 (二)加大“捐助”互动力度,提高慈善社会公信力 1、举行助学善款发放仪式。秋季开学前,邀请慈善楷模、慈善明星共同参加全市助学善款发放仪式。同时,各慈善分会相应举行助学善款发放仪式,邀请属地捐赠者代表参加。 2、举行助医、应急救助善款发放仪式。全年举行两次全市性的助医、应急救助善款发放仪式,平时每月至少一次邀请慈善楷模、慈善明星上门发放善款。 3、举行助残、助困、助老善款发放仪式。全年各举行一次全市性的助残、助困、助老善款发放仪式,邀请慈善楷模、慈善明星发放善款。 4、定期通报慈善资金使用情况。加强慈善资金审计,通过新闻媒体每季度向全社会公布一次慈善资金使用情况。 5、利用学生假期召开资助学生与捐赠者见面会。 (三)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崇尚慈善先进人物的氛围 1、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捐赠典型进行立体式宣传,对认捐企业继续以功德榜的形式进行滚动宣传。 2、由新闻媒体每月两次介绍慈善楷模、慈善明星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先进事迹。 慈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全市各级要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热情参与、齐心协力,共同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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