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07]2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培育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和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决定给予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高效好氧生物反应器成果转化”、江苏共昌轧辊有限公司“热连轧板带高速钢和高性能复合轧辊”、江苏新源动力有限公司“燃料电池的关键技术开发及规模产业化”、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催化剂法生产生物柴油成果转化”和宜兴市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TS飞机炭刹车预制件研制及产业化”等5个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各给予30万元的奖励。 希望各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在开发重大新产品和引进重大技术成果上取得新突破。同时,希望各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及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支持和监督,确保重大项目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全市广大企业要积极向获奖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为宜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