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07]1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兴市经贸局: 你局报送的《宜兴市供热规划(2006-2020年)》评审意见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评审意见。 《宜兴市供热规划(2006-2020年)》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专项规划,符合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能源政策,希望你局接批复后,对该规划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并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要求: 1、你局要主动与建设、国土、交通等部门做好沟通和衔接,确保《宜兴市供热规划(2006-2020年)》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道路交通总体规划。 2、你局要会同供热企业和宜兴供电公司在今后的供热设施和电力设施建设过程中,根据宜兴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做好供热规划的优化和动态修编工作。 3、对“十一五”期间确定的热网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和督促供热企业科学合理安排,按序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到位,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在集中供热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建锅炉,规划管线的空间要实施保护。 5、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该规划要求,结合部门职能,研究制订热网建设项目的实施细则,积极主动为热网项目建设做好规划、用地、环境评估等服务工作,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