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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摘要)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2-06-21 13:10:00    浏览次数:112813737
索引号 014046317/2012-00671 生成日期 2012-06-21 公开日期 2012-06-2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主题(二)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分类词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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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一、“十一五”期间主要成效及“十二五”发展形势分析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就业和社会保障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宜兴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力推进,成效显著。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1、城乡统筹就业成效显著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市政府将就业增长和控制失业纳入宏观调控目标,制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扶持就业的政策文件,实施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免费职业介绍与培训等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企业吸纳就业,就业再就业成效明显。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5.33万个,本市劳动力实现新增就业12.7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45万人。全市就业总量不断扩大,全市城乡从业人员已达55.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农村调查失业率已分别下降到2.6%和2.55%,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十五”期末的23.3∶47.3∶29.4优化为12.1∶48.4∶39.5。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促进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实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定等制度,帮助3.4万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2007年以来城乡“零”就业家庭已连续4年实现动态清零目标。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引导和鼓励多种形式的就业,全市城乡灵活就业人员近10万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就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技能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创新职业技能鉴定模式,加强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培训、职工岗位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班2903期,培训17.1万人。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农民、退役士兵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培训6097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试点,同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实行校企联合办学,规范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培养高技能人才9894人,其中新技师1512人。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已建立了7家创业实训基地和8家创业孵化基地。全面推进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5.56万人。全市已拥有11.16万的技能型人才,其中高技能人才3.8万人,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3、社会保障事业加速发展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要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建立了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中小学生医保、企业职工“统帐结合”医保制度、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等保障制度,优化完善了“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从政策层面上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全力推进社保扩面工作,新增扩面参保19.77万人,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79.76万人、45.48万人、22.44万人、20.49万人和19.95万人。全面实施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生活补贴等制度,参保人数分别达39.7万人、11.5万和0.68万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年调整,人均增资558元/月,全市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已达1341元;19.1万农民基础养老金和0.68万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每月31元提高到68元,被征地农民享受每人每月50元基本生活补贴,建立企业职工“统帐结合”医保制度,提高了全市30.5万企业职工医保待遇,学生医保和企业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连年下降,社会保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良好,征缴率连年保持98%以上,全市征收各项社保基金73.71亿元,历年累计结余已达23.58亿元,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4、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

以建立健全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就业、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强化服务功能、工作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全力提升经办能力。建成了集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各项业务 “一站式”办理的劳动保障服务大厅;按照“六到位”的工作要求,建设了312个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并集中培训了基层协理员队伍,实现了劳动保障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城乡所有劳动者的有效延伸,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各项业务一站式办理的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按照“优质、高效、公开、便民”的工作要求顺利完成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开发建设,并对声讯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2009年正式开通、投入运行。加强与电信和网络公司合作,高质量完成了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和硬件更新;加强对各业务科室、服务窗口、信息网点、各镇(园区、街道)和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劳动保障应用系统的技术服务,为整体推进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数据监控和管理,以准确的数据、完整的信息、保证了全市劳动保障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1、存在的困难和矛盾。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期间,一方面,我市城市化、工业化步伐加快,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必将扩大人力资源需求,将会吸引大量外来劳动力来宜工作;同时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需求大量的高素质劳动者,企业现阶段“招工难”现象仍将存在。另一方面,我市继续面临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攻坚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加速期,加之社会普遍存有求“白领”弃“蓝领” 的错误就业观念,就业难仍然存在。“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矛盾短期内仍将存在。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仍需完善。我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新要求,与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障的新期待,与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机制仍有差距;经过多年扩面,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但因多种原因断保人数有所增加,对照“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的目标仍有差距;在社会保障制度构成中,企保、农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筹资模式不尽相同,保障水平差别较大;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需加快步伐;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也需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逐年提高保障水平;以社区为依托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还是民生工程建设中的“短板”;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为便利、优质、高效的“品牌”服务,也是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建设面临的新考验。

2、面临的发展机遇。一是各级高度重视。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相继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具有纲领性、指导性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宜兴市委、市政府把改善民生、提高保障水平作为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的重点目标,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为推进新形势下我市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随着高铁时代的到来,我市经济更加紧密融入长三角,必将带来经济新一轮的发展,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三是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经过多年努力,已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执行能力、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

二、“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建设“幸福宜兴”为总目标,以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以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大发展。

(一)全面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以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为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力争年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五年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每年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1500人,带动就业9000人,确保本市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10万人以上,其中,城镇劳动力实现就业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农村调查失业率都控制在3.6%以内。每年培养技能型人才1.2万人,其中培养高技能人才2500人。确保“十二五”期末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36%以上。

(二)优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为目标,继续完善“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每年扩面新增参保2万人以上,净增缴费1.4万人以上,十二五期末,城乡基本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98.2%以上。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按时足额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年度基金征缴率达98%以上。坚持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同步推进,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企业职工和学生医保待遇水平,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十二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城乡统筹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1、实施就业优先工程,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把扩大就业,控制失业列为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民生实事工程,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

2、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城乡劳动者就业容量。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时,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量,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同时,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站开发岗位、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功能,广开就业门路,统筹安排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3、实施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通过扶持创业促进更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积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热情,挖掘创业潜能,努力营造劳动者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型镇(园区、街道),建设一批创业环境好、创业人才多、创业带动就业成效大的创业示范镇(园区、街道)和社区。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创业贷款、税费减免、创业补贴、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对创业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创业基地。

4、切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不断改善城乡就业环境。建设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规范有序、覆盖全市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中心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企业招聘登记和劳动者求职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人力资源网站,实行市镇(园区、街道)、村(社区)信息共享,开展人力资源供求匹配职业介绍,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发展外来劳动力供给基地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序引进外来劳动力,保障经济发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和人力资源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价位和劳动者就业期望。加强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组织体系、管理制度、服务功能建设,实现就业服务“数据集中、服务延伸、全市联网、信息共享”,全力推进城乡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健全城乡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动态管理制度。

5、加强失业调控管理,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建立完善失业预警预测系统,实时反映失业人员的动态变化。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防止失业过于集中,合理分散失业压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积极探索对各类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倾斜、扶持的政策措施,帮助其组织内部富余人员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稳定就业,减少失业。

6、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化就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引导高校毕业生把自身的发展与社会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实施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确保优先就业和稳定就业。

7、关注弱势群体就业,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依托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实施就业援助和承诺服务。对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通过促进就业提高保障水平。高度重视弱势就业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

(二)大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1、加强体系和重点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优势,综合运用就业专项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灵活开放的职业培训体系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功能齐全、技术先进,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在岗、转岗和提升技能培训和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劳动技能。

2、加大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共同分担、多渠道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凭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待遇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制订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政府津贴、奖励力度;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搭建技能型人才成长平台。

3、建立培训与就业互动机制。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有重点地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建立完善城乡一体、“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深化企业、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优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宜兴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保障新的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全市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企业职工补充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进一步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着力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扩面成果。重点做好商贸流通三产服务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等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的扩面征缴工作,引导鼓励外来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畅通社保关系转换和为民服务渠道,正确引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向企保转移,积极引导和扶持中断缴费人员接续社保关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待遇的目标。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让广大参保职工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切实抓好基金征缴和稽核工作。加强与地税、财政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在基金征缴、清欠上下更大工夫,切实把好社会保险登记和基数申报两个关口,继续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加强基金征缴和清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4、推进“金保工程”和异地容灾系统建设。依据国家“金保工程”网络建设要求,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二年的时间,在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上,搭建市级社会保障系统网络,与全国广域主干网相衔接;以网络为依托,重构和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严密的基金监督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实现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全过程的管理,为宏观决策、基金监督和社会化服务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不断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扩大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网上办理的功能和内容,为城乡民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均等的公共服务。

5、建立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监管机制。建立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内控相结合,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各个环节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基金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确保各项社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