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12]3号
索引号 | 014046317/2012-00602 | 生成日期 | 2012-06-11 | 公开日期 | 2012-06-11 |
文件编号 | 宜政纪[2012]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12]3号 |
5月3日下午,市长张立军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政府工作规则、行政调解办法、第一批市定重点工业项目、质量强市活动、“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民办博物馆管理等8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政府工作规则,听取了市法制办关于《宜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汇报。会议指出,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已经顺利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根据本届政府面临的新形势和发展的新要求,参照省政府和无锡市的政府工作规则,对原政府工作规则作必要的修订完善,对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人民满意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规则》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法制办作进一步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会议强调,《规则》对组成人员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监督、廉洁从政、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制度、作风纪律等内容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府工作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和执行。具体要做到三个认清:一是要认清《规则》既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方法。《规则》明确了政府工作的程序、路径和要求,具有广泛、普遍的约束力;同时,《规则》也是历届政府优秀工作经验的传承和发扬,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学习规则、严守规则、运用规则,力争使政府工作步调一致、纲举目张、高质高效。二是要认清《规则》既是定位,更是要求。《规则》对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做了明确,同时也强调市政府应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必须遵循《规则》,积极履职,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三是要认清《规则》既要重确立,更要重执行。市法制办要紧密结合宜兴发展实际和省、无锡市上位规则的调整,与时俱进的对《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切实体现政府工作的原则和效率。同时,要建立执行监督机制,对内加强管理,对外树好形象,确保《规则》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新一届政府领导班子要把《规则》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带头学习、严守规定、率先垂范,在具体工作中体现《规则》的价值和生命力。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行政调解工作,听取了市法制办关于《宜兴市行政调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指出,当前宜兴发展正处于重要转型期,各类矛盾呈多发、易发态势,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重要保障。会议原则同意《办法》精神,以市政府文件下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会议强调,在新的形势下,行政争议既难以避免,也无法回避,必须通过规范化的制度设计,推动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发挥更加主动和积极的作用。《办法》为规范我市行政调解工作确立了新的制度依据,各级各部门要严守这一新规定,力促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在行政争议的萌芽阶段介入行政调解工作,能够最大限度维护政府形象,最大限度地增加群众接受度,最大限度的节约行政成本。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用行政调解方法解决行政争议的主动意识和工作能力,从前道把关、从初期入手,尽可能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二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市法制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协调全市的行政调解工作。对于必要的、重大的行政争议纠纷,由法制办代表市政府直接、主动参与调解;各职能部门作为行政调解的实施主体,应及时、积极的开展工作,做到全局联动。同时,要将行政调解纳入市级大调解平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对接,形成调解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制度落实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调解的程序、方法和行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法制办要加强培训和宣传,尽快提高基层行政调解的基本功,努力使行政调解化解争议的比重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和谐。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第一批重点市定工业项目,听取了市经信委《关于拟列入2012年第一批市定重点工业项目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指出,工业经济是宜兴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后劲投入是工业经济的生命线。尤其是今年,工业经济总体严峻,企业发展面临更多制约,存量经济增长缓慢,迫切需要优质增量项目来扩大总量,促进增长。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精神,确定63只项目为今年第一批市定工业重点项目。会议强调,提高工业经济竞争力,实现跨越赶超的历史重任,离不开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的支撑和保障。市经信委要按照“重大项目突破年”的要求,造浓氛围,动态跟踪,确保第一批重点项目的开工率、竣工率较往年实现新提升。一要千方百计化解制约。针对土地、资金等要素瓶颈,尽最大努力构筑平台、疏通障碍、搭建桥梁,对重点项目给予优先争取和重点协调,力促其早实施、早竣工、早产出。二要竭尽所能优化服务。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强扶持,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对上沟通,为项目建设争取更多支持。市经信委要研究完善工业经济发展的考核细则,在政策激励和压力传递中强化板块的信心和作用。三要全力以赴招引项目。要坚定不移地对外开放,紧盯重大项目、优势企业、新兴产业,加大招商攻势和频度,形成项目源源不断的好势头。请朱含辉副市长牵头,加快从招商架构、机制、力量等方面入手,尽快研究新形势下适应性的招商工作方案,为工业经济提速发展提供更优质、更强劲的项目支撑。
四、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质量强市活动,听取了市质监局《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质量是企业和城市的生命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先后开展了质量振兴、质量兴市、质量立市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全市质量工作总体仍滞后于经济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在全市上下开展质量强市活动,从根本上提升我市质量工作的理念、层次和水平。会议强调,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质量工作的支撑和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意见》,紧抓重点和难点不放松,加快把宜兴打造成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质量强市。一是要突出企业主体这个核心。充分发挥好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投入主体、创新主体的作用,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成本控制、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不断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二是要锁定全省质量排头兵这个目标。以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四大提升工程为载体,抓好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打造自有品牌、制修订行业标准、提升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等重点工作,力争走在全省前列。三是要夯实质量监管这个基础。既要强化企业诚信导向,更要强化质量风险防范;既要加强部门执法监管,更要动员社会全面监管,从源头上减少质量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这个保障。市政府成立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市质量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后,请市政府办公室会质监局对《意见》再作完善,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并于5月中下旬适时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五、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宜兴市“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汇报。会议指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性和基础性作用。《规划》从宜兴医疗卫生事业现状出发,提出了未来几年的办医格局、机构体系、布点设置及人员配备,较好地体现了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会议原则同意《规划》精神,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并以此作为《宜兴市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配套意见和今后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主要依据。会议强调,医疗卫生事业关系百姓健康、关系民生幸福,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卫生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树立四个导向:一是要坚持科学执行。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执行刚性。同时,要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规划》及时调整和完善,提升《规划》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坚持量质并举。既要注重医疗资源要素整合,不断拓展医疗机构规模,又要注重医疗服务内涵提升,不断改进医院服务的理念、模式和行为,尽可能减轻个人负担率,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要坚持多方参与。大力探索公共卫生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私立医院提供增值服务的整体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公办二级医院向小综合、大专科的方向发展,积极扶持中医学科和中医医院发展,致力为群众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同时要放开门槛,鼓励吸纳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康复、护理等领域,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办好医疗卫生事业。四是要坚持人才优先。建立并完善引育紧缺型卫技人才的政策体系,鼓励更多医疗工作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充实稳定基层医卫力量,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良好局面。
六、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宜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事关群众利益,事关和谐稳定,必须按章办事、规范运作。《办法》主要精神与上位法高度一致,又很好结合了宜兴实际,能够有效指导和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办法》精神,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下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会议强调,《办法》颁布施行后,将成为城市拆迁的新依据。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办法》,确保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尤其要把握好几个环节:一是在征收决定环节,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严格编制征收计划,确保拆迁及补偿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在方案确定环节,要做好成本的精准测算,主动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在具体实施环节,要严格执行既定的征收政策,确保同一项目、类同项目政策执行的一致性。还要同步制定配套政策,减少政策操作模糊区,有效规范自由裁量等行为。四是在责任落实环节,要明确区分政府工作人员、征收相对人及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确保征收工作全过程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七、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民办博物馆管理工作,听取了市文广新局关于《宜兴市民办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指出,乘着十七届六中全会的东风,宜兴文化事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呼声空前高涨。为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兴办文化场馆的积极性,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鼓励和促进我市民办博物馆(收藏馆、艺术馆)建设的意见》,顺势而为做好引导规范工作,是促进其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价值的迫切需要。会议原则同意《办法》精神,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下发,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会议强调,民办博物馆管理是一项全新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和模仿。各级各部门必须放开思路,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具有宜兴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新路。一是建办形式要更多样,鼓励多条腿走路,允许采用“独立办馆、公建民办、联合办馆”等多种模式,由投资主体选择最切合实际、最能发挥自身优势的建办形式。二是运行机制要更灵活,在满足经营、藏品、展示等刚性要求的基础上,鼓励其市场化运作、开放办馆、以馆养馆,切实增强“自我造血机能”。三是管理服务要更规范,建立健全进入、退出的有效监管机制,完善藏品保护、研究、展示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其日常运行纳入常态化监管中。四是政府支持要更有力,要在资源、服务、平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支持,全力推动民办博物馆加快发展,成为宜兴文化产业的新亮点。